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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会计制度篇一:XX年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 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聊城市蜂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由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XX年
2、内缴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1人
3、,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
4、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除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任
5、命自己为公司执行董事的,由股东本人行使以上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6、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股东规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
7、向股东汇报公司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
8、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
9、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自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二一五年八月一日 篇二: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
10、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
11、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12、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1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 5, 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以上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开支制度)。 5、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
13、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6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5, 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7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8不准用“白条”入帐。 9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10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11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12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13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四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
14、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月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