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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山东冠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济南市华龙路28号智能园306室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红场1952文化产业园 项目 镀锌钢管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 注1镀锌钢管DN25-150吨2350国标下差12镀锌钢管DN25-150吨2600国标合计(元)货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备注: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不含税价格 )。其中包括:(材料费 、运输费 、装卸费 、人工费 、安装
2、费 、其它费用 )。当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时候,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出具通知书给甲方,如甲方同意则在7天内签名盖章确认并以新的价格作为结算价。 第二条、交货地点: 红场1952文化产业园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现场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指定人员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萧飞 联系电话: 13173020802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 所供材料的质量。2、 甲方在验收中,如
3、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 三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的货款。3、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已提出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4、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该在 三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5、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 五 日内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及监理单位按规范特性及行业要求进行验收。如甲
4、方或者监理单位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抽检质量不合格则代表本次货物全部不合格,需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损耗责任: 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项目无预付款; 2、货到现场后,三个月内付至本工程货款的50%;六个月内付至本工程货款的80%;工程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后付清全部货款; 3、付款时需提供现场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及现场施工队伍签字的送货单,缺一不可,如出现弄虚作假,则本批次货款顺延至下次付款,并扣除本批次货款的10%,作为乙方的信用保证金。 4、如果本批次货物出现
5、质量问题,则本批次货款顺延至下次付款,并扣除本批次货款的10%,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5、信用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后,15日内无息退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五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一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5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十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2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
6、不能利用的,应跟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者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部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点或接
7、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三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
8、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置,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
9、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同等质量下的货物经甲方咨询,发现乙方的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按照市场价结算已经供货的货款。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5、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肆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6、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整理范本编辑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