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十条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十条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十条规定鉴于公司很多员工上下班以摩托车、电瓶车等为代步工具,自公司成立以来,因员工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等原因,已发生多起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事故,目 前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为公司非生产性事故中的主要部分。这不但给职工家庭及本人带来了 痛苦和损失,同时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了教育职工珍惜生命、关爱健康,自觉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的利益。公司HSE委员会特制定并下发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规定,对驾驶汽车、摩托车(包括助动车) 、电瓶车、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员工, 在遵守交通安全行为规范方面,作相应的规范管理。一、员工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包括助动车) 、电瓶车
2、必须戴好头盔,未戴头盔者,门 卫有权拒绝放行进入厂区。由此而耽搁上班时间的,由本人自行负责。二、员工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包括助动车) 、电瓶车未按规定戴头盔,参照员工手 册中甲类过失处理。三、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必须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四、员工上下班途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 处理。五、员工发生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申请工伤认定的,必须凭交警部门出具的有 效证明向部门汇报,由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安全环保(保 卫)部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六、员工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的,公司将对当事人进行
3、严肃处理。并保留处理追溯期,不受时效限制。七、员工在工伤予以认定的范围内,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发生上下班 途中交通事故的,公司将根据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明确的责任大小,对当 事人及其所在部门按事故给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1、在事故中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并造成死亡事故, 由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 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2、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考核 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人民币 2000元,在工资内分期扣除,当事人所在班组考核 5 分。3、在事故中负 50%责任,并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
4、任考核 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人民币 1000元,在工资内扣除,当事人所在班组考核 2 分。4、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并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考核 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人民币 500元,当事人所在班组考核 1 分。5、公司安全环保(保卫)部负责提供相关调查材料,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 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核,考核起始月以报请工伤认定之月起。八、因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准予工伤认定。 (参照国家标准执行)九、员工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进入厂区,进入厂区 必须严格遵守厂区道路限速规定,严禁违章行驶。违反人员将按照员工手册中乙类过 失处理。并对所在班组实行连带考核。十、本规定经公司HSE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规公司公司HSE 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X X X X X X X 有限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