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联名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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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 A品牌 B品牌联名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 1 页 共 7 页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 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在合同期内共同履行。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以作为联名名称进行联名合作,设计、生产、销售服装及其他周边,双方使用联名名称合作设计生产的服装及其他周边以下统称为;2. 甲方负责联名合作款的设计、生产、仓储快递以及售后服务,负责合同期内联名合作款的设计 费、打样费及所有款式定版后生产订单资金垫付,负

2、责合同期内联名合作款的仓储管理费,负责合 同期内联名合作款销售的快递费以及售后服务产生的基础费用;除此以外,甲、乙双方合作期内产生的联名合作款 LOOK、短视频等拍摄所涉及的模特、拍摄、剪辑等费用由双方各承担;3. 乙方负责联名合作款在双方合同期内销售目标的达成,并配合执行联名合作款的线上社交平台营销推广;4. 甲、乙双方确定使用甲方开设的淘宝店铺作为联名合作款唯一指定销售店铺,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通过其他渠道销售联名合作款;5. 甲、乙双方协商构成的合作关系不存在甲、乙双方及任一一方与对方员工(授权代表)之间的劳动、劳务关系,甲、乙双方及双方员工(授权代表)关于合作内容沟通、执行、

3、反馈事项须在甲、 乙双方同意建立的微信群或企业微信群中进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能私下要求另一方员工(授权代表)开展相关工作内容;6. 甲、乙双方协商构成的合作方式及权益归属比例仅限定于双方所有,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未经 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吸纳或转让的形式改变合作方式及权益归属比例;7. 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1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提前终止或续签。第二条 合作分佣结算1. 甲、乙双方合作盈利来源有且只有甲方淘宝店铺所上架销售的联名合作款;2.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方式、销售财务数据报表统计规则及销售分佣结算周期如下:(1)结算方式

4、:以甲方淘宝店铺甲、乙双方联名合作款 每件单品实际销售额 进行结算,结算比例: 甲方得,乙方得;(2)自联名合作款在甲方淘宝店铺上架销售后的每月30日由甲方提供当月销售财务数据报表;(3) 联名合作款在甲方淘宝店铺进行的营销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投入均视为乙方认同的投入方式,淘 宝店铺营销活动投入所涉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优惠券、折扣等;(4) 甲方使用联名合作款进行艺人、KOL 等赠送,需承担所赠送的联名合作款产品零售价 的营销费用;乙方使用联名合作款进行艺人、KOL 等赠送,需承担所赠送的联名合作款产品零售价 的营销费用,并合计计入赠送方当月应扣除销售分佣;(5) 甲、乙双方联名合作款的销售按照国

5、家有关规定所需承担的税费 承担所代扣代缴税费比例的,乙方需承担所代扣代缴税费比例的(6) 结算周期:甲、乙双方联名合作款全部款式合计库存销售超过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需;且所售订单均已到账,满足此条件的当月30日,甲方提供自甲方淘宝店铺上架销售日起至联名合作款全部款式合计库存销售超过50%的全部销售财务数据报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双方进行第一次分佣结算;第一次 分佣结算后的每月30日由甲方提供当月销售财务数据报表,并按月进行分佣结算。第三条 合作双方具体权责(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及需要履行的责任:1. 甲方负责联名合作款的设计,甲方拥有联名合作款所有款式设计的最终定版权;2. 甲方负责联

6、名合作款的生产,联名合作款生产所使用的面料以及辅料由甲方决定,甲方对联名合作款生产出厂成品质量负责;3. 甲方拥有联名合作款在甲方淘宝店铺销售的定价权,定价权包含线上淘宝店铺零售定价、营销 活动让利幅度等;4. 甲方拥有联名合作款线上社交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营销推广形式的决定权;5. 甲方负责联名合作款的仓储管理、快递物流发货、售后服务等,乙方需认同甲方的执行标准;6. 甲方负责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联名合作款的线上淘宝店销售数据报表,并配合乙方对每阶段销售数据报表进行检查核对;7.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联名款的线上营销互动策划,需要甲方配合执行的营销互动策划案须 由甲方确定最终活动执行

7、形式。(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及需要履行的责任:1. 甲方联名名称属于商标名称,乙方需要确保己方联名名称具备相应的资质。因 乙方联名所使用名称引起的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 乙方拥有联名合作款所有款式的最终生产数量决定权,同时对联名合作款所有款式的库存以及 联名合作款的销售目标达成负责;联名合作款款式出现爆款,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爆款款式进行 生产补货,爆款生产补货所新增的库存数量遵循谁要求补货谁负责库存和销售目标的原则;3. 乙方对联名合作款的设计拥有建议权,联名合作款所有款式必须包含品牌的及两个元素;4. 乙方对联名合作款的定价拥有参考建议权;5. 乙方拥有联名合作款的赠

8、送权,赠送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艺人、网红达人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可进行联名合作款的赠送;6. 乙方对联名合作款的营销推广形式拥有建议权,需配合甲方在己方线上社交平台进行联名合作 款的宣传和推广,包括且不仅限于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7.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联名合作款的销售数据报表,乙方对销售数据报表 存疑,甲方需配合乙方审查核对数据报表,直至双方确认无误。(三)甲、乙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及违约说明:1. 甲、乙双方合作所使用的联名名称仅限使用于双方在合同期内沟通达成的联名合作款命名范围。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当甲、乙双方合同到期 或甲、乙双方合作终止(

9、或解除),且联名合作款全部销售完,联名名称将终止商业使用;2. 甲、乙双方联名合作款最终设计定稿生产上市的所有款式设计版权归甲方所有:(1)甲方拥有的设计版权为联名合作款所有款式的印花图案的设计;(2)双方合同期内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能使用联名合作款印花图案进行其他合作或用 于其他途径;3. 甲、乙双方约定联名合作款所有款式库存出现如下几种情形时,乙方需全部按照每件单品零售 价的结算给甲方;以下情形下除非乙方与甲方达成仓储服务单项约定,否则乙方需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把剩余联名合作款运离甲方仓库:(1)双方合同期止,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意愿续签合作合同,联名合作款仍有库存

10、剩余;(2)双方合同期内,甲方依照合同履行责任及义务,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联 名合作款库存剩余;(3)双方合同期内,因乙方个人社交网络形象受损导致联名合作款市场销售受到很大的阻碍,导致 联名合作款销售目标无法完成而产生库存剩余,此情形视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作合同,乙方个人原因包括且不限定于乙方个人社交形象受损、违反社交平台运营规则以及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以及行为。4.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类似、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或人员进行相似合作, 如乙方违反此项合作原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未结算合作分佣收归己方所有,同时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11、元整),这些相似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与其他服装公司进行合作;(2)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服装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工作;(3)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存在明显竞争关系的公司通过竞争关联业务获取经济利益。5. 甲、乙双方有责任及义务在合同期内共同维护、及的品牌形象。第四条 保密义务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如下保密细则:1. 甲、乙双方合作所需要共同保密的保密资料是指双方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 密资料的相关服装生产文件资料、款式上新计划、销售数据报表、服装设计创意及印花图案、员工(授权代表)信息和其他形

12、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合作单位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服装设计概念、财务数据信息或营销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双方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 法信息、财务状况、交易信息、设计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研发创意及创意计划、商业策略、 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等等;2.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在微信群、企业微信群 通过图文聊天记录或文件的形式披露的服装印花设计、款式上新计划、销售数据报表等,双方只能 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3、1)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或其他授权代表;(2)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3. 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LOGO 商标、设计专利、营销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LOGO 商标、设计专利、营销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4. 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不需要承担保密义务:(1)该保密资料已被双方同意公布,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2)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3)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

14、取得该保密资料;(4)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设计创意,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设计创意。5. 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 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 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6. 泄密行为应急处置:(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误用、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情形时,应立即将该情 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存在或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 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即采取 删除等保护措施。7. 保密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保密义务,即为违约;(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若造成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 的范围为:(2.1)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2.2)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研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 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2.3)因调查泄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2.4)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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