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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为提高我院规划及工程设计项目质量,进一步加强院技 术质量管理,强化节点管控,制定本细则。h项目组织阶段严格人员组织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承担所室编制设计与组织计划,填 写规划(工程)设计计划,按各级岗位人员任职资格 的规定拟定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人等各级人员,院管项 目由分管领导审批,所管项目由所长审批,并报技术部备案 后,方可开展工作,凡未履行以上程序或程序有缺失,律 不得以各种借口擅自推进项目。技术部按月公示备案情况, 纳入年度技术目标责任制考核。2、项目推进阶段严格院所两级过程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方案的院、所两级讨论,院管 项目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心、学
2、组讨论通过;住建 厅或各地市主持或参与评审的规划设计项目,送审前或政府 论证会以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委员会、中心、学组讨论通过; 投标项目技术方案标在评标会之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委员 会、中心、学组讨论通过。所有送审成果必须经审定人初审 签字后,方可提供。凡未履行上述程序提供送审成果的项目 不得进入审定程序,按成果不合格对待。设计讨论会的有关记录,如会议签到、讨论会主要意见 等应填写规划(设计)项目专业委员会、中心、学组项目 讨论记录,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意见。总规划师和审 定人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该记录纳入所室及 专业技术委员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划(设计)项目专业委员会.中心.学组
3、项目讨论记录项目名称承担所室所属专委会、 中心、学组研讨时间专委会、 中心、学组 委员签到处所室人员 签到处讨论会 主要意见总规划师项目审定人3、项目成果阶段规范质量评定管理项目成果阶段应加强审核环节管理,未经审核不能进入 审定程序,严禁跨专业审核项目,所室若无该项目所属专业 审核人员(各所所长不纳入审核人员序列),应由审定人指 定本专委会委员代为审核,所产生审核费用按规定履行所室 划拨程序。强化项目质量评定的科学性,应重点突出方案的合理 性、成果的规范性、思路的创新性在项目质量评定中的主导 地位。深化院标落实,将院标作为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比率关系,增强各 专
4、业评定结果的可比性。项目质量评定各评级比率控制一览表项目评级项目百分率优秀项目(290分)10%良好项目(7590分)40%合格项目(60-75分)50%强化推进质量参与分配,将成果质量评定作为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提升质量评定的权威性。4、项目全过程的院标落实管理强化推进已编制院标的执行与落实,各所室应严格按院 标要求编制相关项目,院标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技术目标责任 制考核,各专业委员会应对院标执行跟踪落实。5、年终项目质量抽查管理推行年终项目技术质量抽查,由院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 人员对当年存档项目按所室抽查、评定,年终各所随机抽查 2个项目”包括过程管理对照审查和文审抽查,不合格项目 经院技术委员会核定后全院公示,相关所室技术目标责任制 考核扣6分,相关项目负责人降级或取消资格,不能担任项 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