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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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考试工作管理 办法考试是衡量教学 质量的重要手段,既督促学生全面复 习掌握所学 课程 内容,又帮助教师检查 和分析教学的 实际效果。考风 考纪是学校的校 风、教风 和学风的重要反映。因此,为 加强对目标跟踪测试和统一考 试的管理,特就本校考 试工作管理的主要 环节做出如下 规定。一、监考须知:1考前10分钟(首场 15分钟)报到考点办公室,每场监考先集中听取 本场考试的规范要求和统一安排,再领取试卷并于考前 5 分钟进入考 场,按统一指令操作主要工作程序。2进入考场后整顿纪律,清查考场(如有不准 带入的物品 统一安排), 清点应到和实到学生人数,检查学生按表就座情况,发现问题 立即责 令纠

2、正,并作好本场考试纪律的教育。3试卷分发前必须清点、核对 学科,分发后即指导学生完整填写 规定 内容,考试开始后作好 检查 核对。4监考老师只负责答复字迹不清楚的地方,不能暗示、提示学生答卷。 发现试卷中考题有错误,应及时与教务处或流动监考联系。5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他人代替,特殊情况需要 调换监 考或场次的须 报教务处并由教 务处统一安排,监考时不擅离职守,不看报、看书、吸 烟,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手机一律 调到振动状态),不得收看或发送 信息,聚精会神、一丝 不苟,严肃、认 真履行 职责。6对违纪、作弊的学生,要首先提出警告,对 不及 时按要求改正者, 要书面记录事实情节并上报教务处。7监考

3、时对违纪 作弊行 为不闻不问或明显的违纪作弊行 为无察觉, 一经查实 通报批评。8考试结 束铃声响起,责令学生立即停止答卷, 试卷收起后当 场清点 整理,确认无误后交到指定地点。9流动监考每场考试巡视不少于三次,考试当天将巡 视情况记录交 教务处(记录单由教务处提供并存档 备用)。流动监考如因事外出需自 行调换并向教 务处打好招呼。10不得私自调整考试开始或 结束的时间,以免影响整体工作秩序 监考、阅 卷工作 质量与学期 岗位考核挂 钩 ;对监 考工作影响学校考 试 整体工作秩序、带 来不良后果或造成 较严 重影响的事例,执行责任追 究制度(以行政巡 视和调查结果为准)。二、考生须 知:1.考

4、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严格按教务处指定座 位就座,静候监考老师进场。迟 到 1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2 .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带蓝、黑钢笔、水笔、圆珠笔、作图用铅笔、 直尺、圆规、橡皮等文具,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 可带计算器,严禁 使用修正液、胶带纸 等明令禁止的用品参加考 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 电子工具进入考场。书本、复习资 料及其它与考 试无关的物品或零食、 饮料等一律不准 带入考场(开卷考试的学科考 试时可带规定资料)。3 .考生5认真严肃参加考试,认真答题仔细检查,不得提前交卷或 中途离开考 场。考试结 束铃响时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统一指挥,得到允 许后方可离开考 场。4

5、 .考试开始前应认真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学号等指定内容,字迹 5工整清楚。考试时5边 答题、边遮盖,交卷时5先将试卷按顺序整理然后反扣在座位上,由 监考老 师组织收卷5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以下行为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1)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 调换座位的;(2) 携带被禁止 带入考场的物品,且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的;(3) 破坏考场秩序,不服从监考人员制止,在考场内顶撞老师的;(4) 其它破坏考 场秩序的行 为。6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下行为以作弊论处:(1) 考试期间携带通讯工具或其它用于作弊、有作弊嫌疑物品的;(2) 可以携带的文具或资料上有与本 场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的;(3) 交头接

6、耳、左顾右盼、窥视 其他考生卷面,不接受警告的;(4) 传递纸条、核对 答案及其它作弊行 为;(5) 帮助他人作弊的 7凡有作弊行为的学生,由学校教务处、德育处 根据其情节,联合作 出通报批评、全校大会作检查、公开处 分等处理,书面通知家 长、记入 学生档案并取消本学期所有 评优评 先资格。8. 情节严 重且造成 恶劣影响或无故不参加考 试的,由学校另行统一 处理。三、阅卷须知:1准时、准确、公正进 行阅卷和评分。阅卷开始前由 阅卷组长负责商 定统一的答案和 评分 标准,并以此为依据,防止出 现错评、漏评 和评 分标准把握的随意性。2不得让学生参与 结分,结分后需 对批阅和结分情况 进行复核。

7、3同阅卷组教师同时开始,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服从阅卷组长协调安 排,共同做好阅卷各项工作。4如试卷结分有错(批错一律不以更正 ),可由学生本人或任 课教师将 试卷交阅卷组长重新结分并在 阅卷组长签字确认后,可到教务处进 行成绩更正,教务处应同时作好成绩更正情况的 详细记录四、工作补贴 :1监考:每场 50 元。监考工作 认真负责无明显差错(含报到等),以行政巡视记录 和其它反 映或调查结果为依据,经校长室同意后由教 务处确认执行。2阅卷:每场 50 元。阅卷工作认真负责无明显差错,以成绩更正记录和其它反映或 调查结 果为依据,经校长 室同意后由教 务处确认执行。3其它:(1)文印室工作人 员和广播系 统负责人员每次考 试工作补贴 为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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