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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为提高我院医疗护理工作质量,提高医务人员技术能力 和业务水平,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宗 旨。加强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全 面发展,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建设的需要,特设立继续教育培 训专项经费,该经费用于鼓励全院医务人员努力学习、不断 进取、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阳新县人民医院的 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一、经费来源医院从每年业务总收入中提取2 %o作为教育培训经费。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被扣取得绩效工资列入教 育培训费。聘用人员分配比例的结余部分纳入教育培训经费。上级部门拨给的专项培训学习经费。二、经费用途用于进修人员30
2、%差额工资,来往车船费,经批准同 意报销的机票费,包干差旅费,进修单位安排的住宿费和生 活补助费等。用于参加省内、省外短期(30天以内)学习、培训和 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经费。用于放射及其他专业人员按规定外出进行职业健康的 检查费和差旅费等。用于本院规定的奖励。 用于开支进修、培训费用、学习等相关费用开支。三、其他规定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及院领导,乗坐火车可购软席 车、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他人员乘火车可购硬 卧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 实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一份。乘坐飞机系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特 殊情况,事前须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交通补助
3、费: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 后,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差 至省外地区的按每人每天80元,至黄石地区以外的按每人每天50元,至黄石地区以内的按每人每天 30元,包干使用。 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 出差伙食补助,县内乡镇之间因公出差的每人每天60元,县外出差的,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 凡出差有进餐的和往来单位已经接待的一律不领取伙食 补助费。住宿费: 科级干部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 320元,其他人员 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280元。 凡出差有安排住宿的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短期学习:省内1800元,省外2500封顶,据实报销(仅 限会务费+
4、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超过规定次数以上的仅报 交通费,住宿费。长期进修 指一个月及以上进修期的人员, 工资100%发放(包括30%绩效工资部分)。 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50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 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 不需进修费者,享受每天55元补助(含住宿、交通费),不再报销住宿、交通费。培训、进修必须先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再由科教科进行 登记,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外出培训、进 修,培训、进修费用由科教科、 审计科、财务科按程序办理。培训费医院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科教科负责制定本 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 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等),经财务科审核后,报院长办公 会批准后施行。培训费是指医院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 括专家授课费、专家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父通费 和其他费用。 专家授课费是指医院邀请授课专家所支付的必要报 酬。 专家住宿费是指授课专家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屋 的费用。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 费用。 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授课专家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 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