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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考核制度为提高商会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扩大商会的影响,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努力争创一流样板商会,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分二个层次,一是全体会员,二是商会常务理事以上的干部。一、 考核内容:1、 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规、法令及各级领导指示情况;2、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3、 遵纪守法,诚信经商,重合同、守信用,模范执行职业道德情 况;4、 参加商会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活动、值班情况;5、 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情况;6、 完成商会交办的任务和执行会议决议情况。7、 完成商会分派的发展会员工作。二、 考核方法:1、 以学习、
2、会议、活动出席签到表和干部值班表为依据,会员、理事凡无故迟到、早退二次者,提出批评教育,三次提出警告,四次以上(含四次)劝其退会;无故不参加学习、开会、活动、值班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劝其退会并在“简报”上通报全体会员;对常务理事以上干部的考核,除按上述条款和会议制度有关内容执行外,凡完不成商会会议决定和布置的任务一次者,提出批评,二次者提出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劝其辞职并在“简报”上通报全体全员。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四次,否则请自动辞职;2、 成立考核小组,由其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理事们的意见以及会外同仁同行的反映;3、 平时考核和专题调查相结合,(可采取问卷测评法);4、 考核以半年为一阶段,考核后进行奖评,年终将考核结果向全体会员做内部通报,并根据考核实绩进行奖惩。三、 考核小组:本制度由 5人考核小组进行操作实施。5人考核小组由商会会员发展部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联合组成。考核意见由5人考核小组负责提出,考核结果由会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并由商会秘书处向全体会员作内部通报。四、 本制度于2012年11月18日由会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执行。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