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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教上门教学工作制度篇一:送教上门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送教服务队伍规章制度 一、尊重服务对象,爱护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不得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现象。 二、保证送教质量。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针对性,让自己的每一次送教内容充实、生动有趣、秩序井然。 三、保证送教时间。不迟到,不无故缺课,每学年送教次数不得少于30次、90课时。送教教师每一次送教必须签到登记,不得代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出书面申请并做出调班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保证送教安全。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送教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
2、 五、保证送教形象。送教教师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对服务对象负责,对服务对象家长(机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集体形象负责,教师不得在送教过程中闲聊。 六、发挥团队力量。送教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团体力量。 七、做好沟通协调。各送教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送教对象和对象家长(阿姨)沟通交流,在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送教计划(知识教育与康复训练)。 八、收集送教资料。送教过程中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每学期按时上交相关送教材料(个人总结、个人送教小故事、送教对象IEP等)。 XX年1月制 篇二:送教上门实施方案提纲 佛山市高明区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待审
3、稿)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的通知(粤府办?XX?36号)精神,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XX?5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象和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我区残联部门登记的(含未领残疾人证),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简称“重残少儿”)。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等教育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
4、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让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二、工作原则 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协商一致原则。尊重重残少儿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残少儿家庭及合作开展送教 上门机构进行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定期送教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或分教点)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40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工作。 三、任务和措施 (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 1
5、.全面调查,掌握情况。区、镇两级残联在每年5月前做好每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和登记工作,了解重残少儿是否有送教上门服务需求;摸清情况后,由区残联区分类型整理汇总,填写高明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 2.入户家访,确定对象。根据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组织区教育局、镇(街道)教育局、镇(街道)残联和所在学区学校等单位人员,到愿意接受送教上门的家庭进行家访,了解具体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残疾和治疗、个性等),从而确定服务对象。 (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 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各镇(街道)教育局负责辖区内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管理工
6、作,原则上由重残少儿所在学区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考虑到各校师资实际,镇(街道)教育局可统筹安排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和 教师。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 作,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填报高明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学校登记表(见附件2),确保重残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做好试点,全面铺开 为确保重残少儿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XX年秋季学期,全区先行送教上门试点工作。荷城街道安排5所学校,杨和、明城、更合等3个镇各安排23所学校开展送教上门试点。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XX年春季学期以后,再逐步增加送教上门的学校和接受送教上门的重残少儿人数。 各
7、镇(街道)、学校要认真做好送试点工作,大胆探索送教上门的方式、方法和教育教学内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全面铺开送教上门提供借鉴。 (四)建立施教队伍,确保送教效果 鉴于目前我区仍未有特殊教育学校和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缺乏的实际,区教育局将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区原先在特殊教育师范毕业的教师以及经过特殊教育专门培训的教师,以他们作为骨干,担负送教上门工作。为解决教师资源不足,XX年每个镇(街道)计划招聘12名特教专业老师从事送教上门工作;选取学校中部分责任心强、有爱心的现任教师,作为送教上门的兼职教师,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同时,加大特教师资培训力 度,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特教师资队伍,提高送教上门教育质量。
8、为了让更多重残少儿接受教育,区团委动员部分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服务,组成施教队伍,共同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五)结合实际,灵活选择服务方式 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集中学校开展服务。利用部分学校现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家长定期定时陪同重残子女到学校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2.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3.设立分教点服务。根据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实际,在服务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社区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分教点,集中开展服务。 4.学校与残疾儿童
9、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合作举办分教点,共同开展教育服务。 (六)因人施教,选择合适的内容和方法 上门送教老师应根据每个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原则上,教学内容以语文、数学、英语字母、生活常识为主,不统一教材,可参照小学阶段课本, 自行选择和编写教学内容;多采用直观式、游戏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七)推进时间 XX年秋季: 910月:做好重残少儿的情况分析,制定本区送教上门 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部署送教上门试点工作,入户家访,确定对象,协商服务事宜,签订协议。 1112月:各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区、镇两级教育
10、局检查试点开展情况。 XX年12月:总结试点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 XX年春季及以后:试点学校正常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新增服务家庭(分教点)同时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四、制度和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区教育、财政、编制、人社、卫计、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组成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编制、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 篇三: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里山镇中心小学开展重度残疾儿童“
11、送教上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XX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XX89号)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XX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接受教育的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
12、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具有里山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1、“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2、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指导好家长,正确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四、领导小组及送教教师 组长:XXX 送教教师:XXX、XXX、XXX 五、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一次 六、经费保障 设立相应的“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餐点茶水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以及业务指导、经验交流总结会经费等。 七、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2“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学籍纳入负责学校管理,学校均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家长反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