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22105882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80.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季节性安全教育(春夏秋).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 LJA6-3-1项 目年 月教育内容 授课人课时授课地点受教育人签字2015.3.30春季教育: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动火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2、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脚下安全,不得违反规定攀爬脚手架、危险临边等。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处临边施工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4、严禁在工地生火,焚烧一切杂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按规定集中堆放,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出工地。5、严禁私拉乱接施工电源与生活用电线路,在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

2、、电磁炉等电器,电源线路上严禁搭设一切衣物、杂品。注意节约用水。6、春季气温不稳定,职工在现场要根据天气情况随时增减衣物,注意保暖。王安明2课时工地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制 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 LJA6-3-1项 目年 月教育内容 授课人课时授课地点受教育人签字2015.7.10夏季教育:1、夏季气温炎热,职工要注意休息,多喝水,防止中暑。2、注意饮食卫生,严禁吃隔夜饭菜,防止食物中毒。食堂、宿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蚊蝇措施,并做好执行。3、职工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服。职工宿舍要做好通风,卫生每天打扫,保证空气清新。4、职工有中暑迹象时要立即到办公室领取藿香正气水或清凉油等防暑降

3、温药品。5、严禁职工带病上岗。身体不适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到饮水室休息。6、室外温度过高时要停止室外作业,做好防暑工作。职工在现场内严禁吸烟。王安明2课时工地东营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制 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 LJA6-3-1项 目年 月教育内容 授课人课时授课地点受教育人签字2014.7.5防暑降温教育:1、项目部提供施工期间的工地的茶水供应,杜绝职工饮用生水,对于高温天气,为职工提供绿豆汤。2、做好防暑降温宣传工作,备有仁丹、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高温用品,职工做好领取。3、职工要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卫生。职工宿舍要做好通风,卫生每天打扫,保证空气清新。4、职工有中暑迹象时要立即到办公室领取藿香正

4、气水或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到吸烟饮水室进行休息。5、做好职工的工作时间调整,气温超过35时调整好职工的工作环境,避开热日,下午上班时间相应相应向后顺延。6、职工在现场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耿永贵2课时工地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制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 LJA6-3-1项目年 月教育内容 授课人课时授课地点受教育人签字2015.秋季教育:1、认真学习秋季安全知识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章操作。2、秋季大风雨天气施工现场室外作业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3、塔吊及各施工机具风雨季节要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雨。4、做好现场材料的防雨防潮。5、秋季风雨天气过后及时对各机具、各防护设

5、施进行检查,做好现场及楼内排水。6、做好现场内用电检查,发现线路破皮、老化等隐患要及时消除,保证用电安全。现场内灭火器要放置到位并合格有效。7、秋季流行病较多,应时刻注意个人卫生,预防传染性疾病。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增减衣服。王安明2课时工地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制 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 LJA6-3-1项 目年 月教育内容 授课人课时授课地点受教育人签字雨季教育:1、雨季施工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在现场内行走时要注意脚下安全。2、雨季在现场操作时一定要遵章操作,施工人员之间要注意协调。现场用电线路严禁随意搭设,避免漏电伤人。3、雨季施工材料要做好放置,避免受潮。4、大雨天气不得露天作业,小雨天气穿雨衣、雨鞋。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5、发现现场内有安全隐患或汛期险情时一定要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危险区域,及时上报。王敬久2课时工地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制药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