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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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柳井乡卫生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规定,经我院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杨柳井乡卫生院食品药品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一)、卫生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1. 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药品安全的政策规定。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3.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小组,落

2、实村级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4.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每年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药品安全各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涉药经营单位、卫生室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活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6.落实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并列入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7.成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上报,积极响应,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培训。8.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报告,按规定组织或协助调查组处理

3、,做好善后工作。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二)、卫生室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纠正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行为。完成标准化卫生室“规范药房”的建设任务,督促涉药经营单位、卫生室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督促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对造成死亡或群体性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3)健全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建档率达100%;药品供应网行政村覆盖率达100%。(4)建立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商店、食堂的食品卫生档案,有效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

4、100%。(5)负责本辖区涉药经营单位及卫生室药品安全工作。(6)负责流通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管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7)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工作做到“五进”。(8)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三、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一)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是全乡药品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之一,其分工负责按分管部门、分包卫生室,及挂钩村委会执行。(二)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直接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5、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科室要建立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涉及村、有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2、发生药品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的;4、阻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的;5、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6、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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