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编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根据滁办字【2019】4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教育、自行申报、调查核实等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一是迅速召开会议,传达滁办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明确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向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强调不如实申报、不积极纠正、不认真整改的严重危害性。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学习,认真对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一是制定市重点局“四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范围、完成时限和纪律要求。二是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责任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责任小组在整治中提出“三个不放过”,即:登记不齐或漏报瞒报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三、全面清查,注重实效市重点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
3、制35名。目前,市重点局编制内人数36人(含2名挂职)。包括:局长1名、副局3名(1名挂职)、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局长助理1名(挂职),科级干部9名,其他人员20名。此次专项整治为编制内全体人员(含挂职),自查自纠参与率达100。(一)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对局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局36名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情况。1、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2、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3、从事有偿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无。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1)
4、在滁州市安投置业开发限公司兼职6人(刘堂华、戴薇、刘和生、刘海东、徐宗强、胡宏杰),未取酬。(2)获得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证书,在一些建筑企业和造价公司挂靠使用其注册证书,收取一定费用11人:胡义松、李玉飞、徐军、谷和存、徐宗强、徐晖、袁立兵、钱军、朱邦伦、刘和生、胡宏杰。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无。6、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现象,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收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无。7、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无。(二)调查核实。对填报的自
5、查报告表到科室逐一调查、甄别核实,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同时,设置举报电话(3058629),接受群众监督。(三)认真整改。关于在滁州市安投置业开发限公司兼职6人。经查,安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原安居中心的企业职能部分,经划转、改制、增资扩股后成立的,为政府保障房建设专项融资平台(市城投公司控股)。成立时,大部分人员由原安居中心人员兼职组建,上述6名人员只兼职不取酬。关于获得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证书,在一些建筑企业和造价公司挂靠使用其注册证书,收取一定费用11人。整改建议:对这种挂证行为,是否属于违规兼职取酬,无相关文件依据,建议予以明确后予以整改。(四)完善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求全体在编人员对个人自查报告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承诺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今后,我局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扩大成果,巩固成绩,以坚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