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 -201 学年度)学校名称: 序号:学生姓名性别入学201 年 月民族身份证号班别 年级( )班出生 年 月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 名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主要状况现家庭住址主要收入来源户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 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人口总数 人家庭年收入 元人均年收入 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理由第一类:我是 (选填紧缺或涉农)专业学生,现申请国家助学金。第二类:我是非涉农非紧缺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申请国家助学金,理由如下: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所提交材料属实,并对其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
2、名: 年 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日 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作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深圳市对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0%确定。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请程序如下:符合条件学生(含被录取新生)如实填写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提交上述申请表和
3、相关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只有申请表,没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申请无效!一、涉农专业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孤残学生和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学生;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享受城镇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
4、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基本材料(必须)2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基本材料(必须)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基本材料(必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涉农专业和紧缺专业学生不需要):4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由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国家助学金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