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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工程名称: *国际项目 施工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混凝土有限公司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定义: 1.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泵送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混凝土拌合物。2.本工程:指合同中使用乙方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3.本合同:指甲乙两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
2、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 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混凝土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甲乙双方最终决算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国际项目 2.工程施工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 *雁江区宝台镇 三、混凝土供应范围:本工程 土建 建设工程所用之混凝土,供应总量约100000 立方米,预计合人民币约38000 万元,供应总量以实际决算为准,总款以实际决算为准。四、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数量、基本单价清单如下表:骨料种类 (碎石) (规格mm)项目强度等级水 泥基本单价 (元/ m3)
3、备 注生产家及 标号每m3用量(kg)531.5C102350328此价格不含税531.5C15拉法基、重龙山等大厂水泥P.O42.5R2360_338531.5C202370_348531.5C252380_358531.5C302385_368531.5C352390_388531.5C402400_4081、基本单价说明:(1)基本单价含砂石、水泥、泵送剂、搅拌运输至交货地点,此单价不含任何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指:在混凝土供应中发生的水电费、砼运输车辆占道费、现场架设、拆除(含浇筑过程中堵管造成的拆卸)、清洗输送砼泵管及冲洗运输车辆和砼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和周转材料费,上述费用由甲方
4、承担)。(2)上表基本单价不含抗渗剂、膨胀剂,抗裂纤维等特殊材料(包括甲方指定的其它材料)及技术措施费,不含混凝土运输车及泵所需的水电费,场内外道路占用费、泵机就位、泵管的拆接、固定、清洗以及泵机、泵管、泵卡的保管等费用。 (3)甲方使用抗渗、膨胀、抗裂纤维混凝土的。抗渗混凝土等级P6,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 10.00 元/ m3;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等级P8,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15.00 元/ m3;膨胀混凝土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 20.00 元/ m3;抗裂纤维混凝土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 20.00 元/ m3;早强混凝土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
5、 12.00 元/ m3。(4)甲方使用12细石(粒径5-20mm)混凝土,则在以上相应混凝土等级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8.00元/ m3;甲方使用普通细石(粒径5-10mm)混凝土,则在以上相应混凝土等级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 m3 。(5)甲方使用电用拖泵在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 6.00 元/ m3,使用电用车载泵在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 12.00 元/ m3,使用汽车泵泵送混凝土,不论臂长均在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 23.00 元/ m3 (单次泵送不足50 m3,按50 m3计价(保底以送货单为准)。(6)甲方在开盘时使用的润管砂浆由乙方免费提供。(7)甲方若需用超出以上要求的其他特殊预
6、拌(商品)混凝土或预拌(商品)砂浆,则混凝土或砂浆单价根据需要另行约定。(8)混凝土调价方式:涨幅基准价水泥为 390元/吨(含运费及下车费),机沙用为: 100 元/立方米,1-3碎石价为:90 元/立方米。(9)水泥、河砂、石子综合市场价格涨幅(跌幅)超过10%以上时,对超出部分或下浮部分进行调整,对上表单价可以调整并由双方共同确认作为结算付款依据。在调价未确认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控制或停止商砼供应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10)、上述所有价格均不含税。2、供应时间:从 2014 年 5月起至本工程混凝土供应完毕止。3、凡不属于乙方原因影响,在超过供应终止时限以后,还需继续供应
7、的混凝土,其基本单价另行商议。五、订货及发货程序:1、甲方每批次需要用混凝土时,须提前一天用书面或电话订货单通知乙方;日需混凝土超过500方时,须提前两天书通知乙方,说明工程名称、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所浇筑部位及其他特殊要求,以便乙方及时备料和安排生产、运输设备。零星混凝土急需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均应就具体生产安排计划回复落实情况。2、由于设计或现场施工发生变化,甲方需使用本合同未列明的混凝土等材料时,双方应及时就新增混凝土补签合同/或由甲方出具正式的书面订单(浇筑通知书上,订货联系人注明该品种价格并签字),乙方根据补签合同或浇筑通知书(订单)及时供货,浇筑通知书(订单
8、)必须明确品种及规格、技术要求、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条款,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3、如果每批次实际用量多于或少于订货单数量,甲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据此调整发货数量,以免造成损失。否则,甲方应按实际发货数量收货。六、本工程混凝土计量决(结)算及付款办法:1、本条所称决(结)算指乙方所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1) 本工程的基础挖孔桩、换填部分、设备基础、施工电梯基础、地坪、垫层、保护层、找平层、刚性层、塔机基础、砖混结构部分、构造柱、道路、总坪、电力排管、主体以外附属工程(如二次浇筑的结构飘窗、花亭、配电室、化粪池、车库、围墙基础等)以及房屋内的回填混凝土、独立承台地梁
9、式基础的0.00以下全部混凝土、有斜屋面层结构的工程的斜屋面整层混凝土、女儿墙等无法计量的混凝土方量按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发货单中记载立方米之和计量结算。甲方有权核验混凝土数量的准确性,双方议定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混凝土以乙方配合比设计每立方容重作为称重合格标准(混凝土取样车不作为抽检车辆),由甲方代表和乙方管理人员一起进行复磅抽检并确认,每次抽检的频次应不少于三车,(双方约定容重按2400kg/m3计算),若出现任何一车方量不足,则该结算期内的每车方量均按抽查到的最小单车方量数结算。(2)、本工程结构施工图部分(除以上部位外),按施工图计算体积,严格按照国家现行
10、有关预(决)算规则及图纸结算预拌(商品)混凝土量(如有修改变更则按修改后的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结合图纸进行计算),甲方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乙方不计定额损耗。乙方可预先派人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槽,若由于非乙方原因(如爆模、涨模、停电、超出图纸所示结构尺寸等)造成预拌(商品)混凝土超量损失、浪费,由甲方负责及时给乙方办理施工图外签证,进入决(结)算。(3)、自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将一套完整的本工程结构施工图(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各类设计更改通知等有关资料)交与乙方;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的,混凝土浇筑前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给乙方。 (4)、本工程同时浇筑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技术要求的综合价有差异的混
11、凝土,在图算总量不变条件下,高等级、高技术要求的综合价高的混凝土超出结构图算的部分按乙方发货单记载方量累加计算办理结算,余下为低等级、低技术要求的综合价低的混凝土方量。2、本工程混凝土付款办法:(1)、 甲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混凝土货款,若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本工程混凝土,且乙方供应货物时间可按原来约定应提前时间与实际时间之差顺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其他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2)、 地下室部分按月进行支付,每次支付凝土货款的70%。(3)、 多层建筑单栋施工至封顶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混凝土货款的70%(但正负零以上时间不超过60天)。(4)、 高层每6层为支付
12、节点,支付混凝土货款70% 。(5)、 完成单栋混凝土实体验收后,两个月内支付本栋工程总货款的95%。(6)、 本工程实体验收合格次日起,2个月内甲乙双方办清主体结构部分混凝土决算,若因甲方原因不与乙方核对图算量,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后期主体结构外零星部分混凝土,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7)、 本工程的零星混凝土(二次结构、后浇带、道路、总坪等),在混凝土供应完毕后2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该部分货款及所有余款(含主体封顶后总货款的5%余款)。(8)、 本工程混凝土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3、工程(结)决算办理:(1)、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结算计量方式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执行。
13、(2)、 进度款按乙方供应票单,乙方在每月2630日将本月所供应混凝土的结算书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 15日内完成本次供应量的结算审核手续。(3)、 当乙方把每一次的决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次供货量的决算手续。甲方在收到决算书后 30 日内未提异议又未办理决算手续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决算,且乙方有权利停止供应本工程混凝土,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4)、 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变换结算人员均不能改变甲乙双方已办理的结算,本工程所有混凝土均由乙方供应,如甲方自行搅拌或安排第三方供应的量,在无乙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签证时,均计入乙方供应量并办理结算
14、。七、竣工资料的交付:1、甲方按上述决算方式办理完成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决算书和财务对账单并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后,乙方提供该工程商品砼竣工资料。2、若甲方不按以上条款办理混凝土工程决算和支付混凝土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供应混凝土,同时推迟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并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八、甲方责任:1、甲方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有权在本工程中签署浇筑通知单、结算、对帐单、,甲方负责人有变化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书面通知之日生效,甲方负责人变化并不改变此前已签文件的法律效力。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通知单,提前二天
15、书面通知乙方。零星混凝土急需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就具体生产安排计划回复落实。3、甲方必须具备保障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的基本条件:施工现场道路平整、通畅,确保罐车安全通行;提供保证混凝土泵正常运行的电力电源(机房应确保乙方泵机到甲方提供电源处的电缆线长度在50m以内)以及照明、用水及冲洗设备等设施。甲方必须提供每次混凝土完毕后清洗混凝土泵机和泵管所需的水源。4、制订并执行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协调乙方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5、根据*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甲方应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6、甲方应设专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