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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雨花区关刀小学章程核准书长沙市雨花区关刀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你校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局核准的长沙市雨花区关刀小学章程,经教育局学校章程核准专家组评议,雨花区教育局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以章程作为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雨花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长沙市雨花区关刀小学章程序言长沙市雨花区关刀
2、小学坐落在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鹭鸶塘村民小组,始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校初为村办小学,校址在关刀村鸭婆塘组,条件十分简陋。于1980年9月搬建于关刀村知青点,即现址。原隶属于长沙县,2014年12月划归长沙市雨花区管辖。随着政府对学校的建设投入逐年加大,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能满足本村及周边孩子的入学需求。多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办“农村孩子的乐园,教师成长的沃土”,本着 “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教人民满意的学生”的教育宗旨,立足农村,科学施教,教研兴校,全面执行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学校强调学校、教师、学生共成长,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成长。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完
3、善硬件和软件建设,立足学校实际,加强书法和国际象棋特色教育,建设一支业务精良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把学校办成优质的现代学校。学校以“办师生共享、共创、共成长的阳光学校”为办学目标,以“矫健的身姿、敏捷的思维、美好的心灵、自如的交往”为育人目标,以“文明、诚信、博学、创新”为校训,以“关怀每个人,用心每件事,活力每一刻”为校风,以“好奇专注,好文敏思”为学风。致力于办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示范学校和人民满意的学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4、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长沙市雨花区关刀小学。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新村鹭鸶塘村民小组。 第四条 学校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主办,是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学校规模为六个教学班。第五条 学校是经雨花区人民政府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是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 学校主办者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指导并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学校资产和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办学质量,为学校提供办学资源,确保稳定的经费投入,尊重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保
5、障学校的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与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七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关注学生的主动发展和终身发展,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第九条 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按国家相关规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本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
6、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学生招生、保送、评先、评优等涉及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二章 治理结构第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权:(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 主持校务会议审议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六)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注学生的主
7、动发展和终身发展,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八) 负责学校财务、人事、基建、设备设施购置的审批;(九)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 负责协调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十一)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校长负责制,是校长主持下的学校议事决策机构,由校长、部门管理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校长在充分听取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后对校长职权范围内教育教学、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予以决策。第十三条 学校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长沙市雨花区跳马教育支部关
8、刀学校党小组(以下简称“党小组”)。党小组的工作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拨作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
9、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精神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做好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
10、上级党支部的领导下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职权如下:(一)讨论学校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制度以及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四)按照有关规定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五)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讨论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11、 学校设立工会小组。工会小组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在跳马学区党总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全国总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会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定期发展工会会员。工会经费由雨花区财政拨款,实行专款专用。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少先队辅导员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党政工作需要设置职能机构来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职能机构设主任,采取主任负责制。第三章 教育教学第十八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十九条 班级是学校基本的教育教学单位。班主任由学校校务委
12、员会任命。学校设教导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管理机制,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第二十条 确立“立德树人”目标,德育工作摆在首位,校长负责,教师全员参与,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德育网络。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课程大纲指导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体系,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专课专用,注重创新校本特色课程。充分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开展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第二十二条 重视体育和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通过健康教育、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训练基本运动技能,增
13、强学生的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倡导学生掌握一至两种体育运动技能并持续终身。学校建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通过卫生教育预防传染病、常见病等。第二十三条 重视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各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第二十五条 重视开展科技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第二十六条
14、学校实行教育教学分层管理责任制。校长负责领导教育教学全面工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教研组负责督促学科教学研究及质量提升;备课组负责集体备课和教学常规工作;班主任负责学生的德育和学习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德育并负责学科教学。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各项教育教学制度如备课制、上课制、作业批改制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校本研训为载体,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提质减负,通过各项教研教改制度激励、保障教师专业成长。第二十九条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设立心理辅导活动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具备相应资格教师
15、开展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应加大教育信息化推广和应用力度,切实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观念、教育形式、学习形式和实施课程改革中的作用,努力构建数字化校园,满足师生自主发展的要求。 第四章 学生第三十一条 学生是按照招生规定招入或按正常手续转入本校学习,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第三十二条 学生的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二)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级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小学学业后获得小学毕业证书;(三)参与学校和班级管理,参与评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四)对学校给予的处理表达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行为,依法提出申诉;(五)享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三条 学生的义务(一) 遵律守法,遵规守制,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二) 尊师爱校,友爱同学,规范行为;(三) 自立自强,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四) 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