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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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8: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以下简称“基金代销业务”)的销售行为,向投资者提示投资风险,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保证我行基金代销业务的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要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我行各代销网点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根据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者。第三条 我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信息管理平台

2、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中的运用,由总行负责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基金代销系统具有调查、评价、记录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功能,并对基金投资者所认购、申购基金的风险等级与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之间是否匹配进行检查,如果不匹配,系统要求基金投资者进行确认,并自动记录基金投资者确认信息。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开办基金代销业务的各机构网点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电子销售渠道。各代销网点应当参照本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对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产品适用性问题导致的风险。总行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设置基金代销系统、网

3、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系统参数,确保电子销售渠道同样符合销售适用性原则。第二章 基金代销业务适用性的基本原则第五条 我行的基金销售适用性应遵循全面性、客观性、及时性和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一)各代销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在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按本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执行。(二)我行根据相关评级机构标准和调查评价流程,客观准确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进行调查和评价,基金销售人员应根据对基金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以总行统一设置的基金产品风险类型作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三)我行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更新的结果通

4、过我行的基金代销信息管理平台统一设置。(四)当我行代销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第三章 基金管理人的调查和评价第六条为确保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贯彻实施,我行选择代销基金产品前,按要求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做出评价。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情况,并将调查结果作为是否代销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或是否向基金投资人优先推介该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依据。第七条我行开展审慎调查优先根据被调查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我行根据监管部门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意见,在确保基金管理人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主要从基本实力、投资管理、经

5、营管理三个层次,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进行评价,同时借鉴和参考国内专业评级公司、证券公司的相关评价作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依据。第八条 对基金管理人基本实力的评价。重点考察基金管理人公墓基金管理规模、持有人数量两个方面,并兼顾基金管理数量、管理运作时间、产品线完善程度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第九条 对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的评价。通过对基金公司旗下样本基金产品的总体风险收益情况来综合衡量基金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对投资管理能力的衡量主要选取计算过去半年、过去一年、过去两年三个时间段的基金公司旗下样本基金总体收益能力,包括绝对收益能力、风险调整收益能力、保本收

6、益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第十条 对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能力的评价。我行通过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整理加工,分析角度重点包含公司文化、公司治理(组织治理结构、制度建设及执行、内部控制、软硬件系统建设)、队伍建设(高管和投研团队建设及稳定性、薪酬体系)、投研创新、投资者关系五个方面。第四章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第十一条我行对所代销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主要由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选择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之前,我行须对服务方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说明进行审核,并根据服务方评价系统的市场运用情况进行选择。第十二条我行要求服务方对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综合考虑至少包括绝对收益能力、风险调整后收益能力和保本

7、收益能力三个指标,并要求在此基础上计算得到基金产品的综合收益能力。第十三条 我行要求对基金产品的绝对收益能力评价必须考虑基金净值增长率,即基金持有人实际获得的收益。该指标主要考虑收益,相对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重点关心收益的投资者或追求短期收效的投资者。第十四条 我行要求对基金产品的绝对收益能力评价必须考虑詹森系数,该指标综合考虑收效与风险,相对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适中,追求中长期相对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第十五条 我行要求对基金产品的保本收益能力评价必须考虑基金下行损失指标(即基金期间周净值增长率序列总体负收益)。该指标考察基金期间的下跌风险,相对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对本金安全要求较高的投资

8、者。第十六条 由于基金评级是采用历史收益数据,是对过去收益能力的评价,并不代表未来,因此,收益能力的稳定性是基金评价的另一重要考虑因素,稳定性越好则未来的参考意义越强。第十七条 基于上述分析及国内基金管理行业的发展现状,我行要求服务方的评价综合考虑基金短期(过去半年)、中期(过去一年)和长期(过去两年)三个时期收益能力,并通过对各期的评价,来体现中长期业绩优势,并以此作为重点评价依据之一,以突出基金收益能力的稳定性和强调基金投资的长期性。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基金产品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我行要求服务方按指定标准对我行代销的基金产品进行分类。(具体标准见附件8-1)第十九

9、条 我行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主要依据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外,还辅以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第二十条 在基金产品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我行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风险由低至高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第二十一条 我行代销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在基金销售系统中由总行按评价结果进行如实设置。风险等级评价结果要求定期及不定期更新,所有的评价结果都要求作为历史记录保存在我行的基金销售系统。第二十二条 我行的基金销售人员必须根据基金产品风险

10、等级评价结果向基金投资人进行推介,基金代销网点必须定期在网点公告我行代销基金的风险等级、净值变化及我行所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第五章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第二十三条为确保将合适的基金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我行必须在基金投资人进行首次基金开户前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风险调查由基金销售系统进行,评价完成后基金销售系统保存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基金投资人风险偏好的属性,基金销售系统于投资人进行基金投资时将其风险等级与基金产品的风险等进行自动匹配。第二十四条 为核查基金投资人的投资资格,履行反洗钱等法律义务,我行在进行基金签约交易时必须验证基金投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1、第二十五条 我行对基金投资人的评价以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进行反映,包括五种类型: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基金投资人放弃接受调查的,系统自动默认其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该类投资人进行基金投资交易时,如投资的基金产品超出较低风险水平,均要求投资人再次确认其投资行为。第二十六条 我行主要通过问卷形式对基金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调查,主要通过调查了解到的基金投资人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调查问卷见附件8-2)第二十七条 我行每年通过对客户的投资记录和已有的客户信息对基金投资人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过往的评价结果作

12、为历史记录由基金销售系统自动保存,相关资料随业务传票装订保管。第六章基金代销业务销售适用性的实施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的调查和评价由总行个人金融部负责协调完成;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由总行个人金融部负责组织,委托第三方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基金投资者通过我行柜台办理基金业务,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由经办支行网点负责,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由系统自动完成问卷调查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价,基金销售系统将其风险等级与基金产品的风险等进行自动匹配。第二十九条 根据客户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五级;

13、根据产品的风险大小,将基金产品风险从低到高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五级。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应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第三十条 我行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匹配和实施保障通过基金销售系统在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进行实施。第三十一条 对于基金投资人主动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我行要求基金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基金产品的同时进行确认,基金销售系统要求基金投资再次输入密码予以确认,并相应记录基金投资人的确认信息,同时生成匹配异常报表。第三十二条 我行基金销售系统具备记录基金投资人投诉信息的功能,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机构及我行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受理

14、基金投资人的投诉,并根据系统记录的基金投资人姓名、投诉时间、投诉事项、处理流程、处理结果等内容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对基金代销业务销售适用性管理未尽事宜,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附件:8-1、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风险主要评价标准8-2、xx银行客户风险评估问卷附件8-1: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风险主要评价标准基金投资方向、范围和比例基金类型风险等级主要投资于股票,股票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70%股票型基金高风险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不符合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分类标准;混合型基金中高风险主要投资于

15、债券,债券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70%;纯股票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20%;普通债券型基金中风险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投资纯债券型基金中低风险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央行票据、回购、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相关的担保条款,即在满足一定的持有期限后,为投资人提供本金或收益的保障保本基金注: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债券 附件8-2:xx银行客户风险评估问卷填表须知:以下问题将根据您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对您进行评估。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问卷,以便我们在了解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界定您的投资者类型。感谢您的配合!(每个问题请选择唯一选项,不可多选)客户姓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一、财务状况1、您的年龄是?口 A. 1825 口 B. 2550 口 C.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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