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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华十有限公司税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华幵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税收管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确保各单位在经营决策和日常 经营活动中依法、合理纳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幵公司税 收管理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直属机构及各所属单位(以 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履行法律程序后,参照本办法执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是各单位依据业务所在国相关法律 法规,向所在国政府上缴的各类税金、基金和行政性收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收管理,是指各单位为规范纳税行为,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管理综合效益,防范、控制和降低 纳
2、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损失,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 称。包括纳税基础工作管理、纳税筹划管理和纳税风险管理。纳税基础工作是指在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税收工作组织架 构及岗位设置、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费缴纳、税务报告、税 收档案管理、发票管理、税务信息分析和利用、税收培训等具体涉税业务的总称。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设立、 生产经营、收购、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变更、债务重组、合 并、分立等)、退出、清算等事项做出税务安排,充分享受税收 优惠政策、合理降低或递延企业税费支出的行为。纳税风险是指在涉税决策、税款计缴、纳税筹划、税务争议等方,有可能造成企业利益损失或声誉损害的
3、风险。第五条 公司纳税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事前纳税预测、评价机制。税务管理要融入公司 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二)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申 报、缴纳税款。(三)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和信息沟通机制,防范税务管 理风险,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完善税务资料的传递、审核程 序。(四)合理、合法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科学进行税务筹划。第六条公司税收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七条公司税收管理责任主体与投资管理、生产经营管理 的责任主体一致。第八条公司税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洽法性。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业务所在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税
4、务管理工作。(二)筹划性。各单位应注重税收筹划,通过对税收优惠政 策的学习、研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切实 降低单位的纳税负担,提高税务管理效益。(三澈益性。各单位应妥善制走纳税方案,规范纳税行为” 降低纳税风险和损失,增加企业效益。(四)前瞻性。各单位应将税务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 全涉税业务的事前预测、评价机制,加强税务管理的事前筹划、 控制。第二童机构及职责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公司税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组织制定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二)与灯公司财税价格部及灯公司区域税收协调组沟通协 调,反映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争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税收 政策
5、,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三)负责公司纳税基础工作管理。(四)负责公司决策事项的纳税筹划管理。(五涣责公司纳税风险管理,协调解决重要税务争议事项。(六)负责公司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组织公司税收 管理人员培训,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税收团队建设。(七)根据相关需林供涉税相关财务报表及报告,配合税务 审计、礎等工作。(八)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税收管理工作。第十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税收管理相关工作,其中:(-)规划计划部在项目前期论证中应包括税收分析和纳税 筹划的相关内容,在重大项目的风险分析中应考虑税收影响因素。(二)企业管理部对涉及股权架构的税收优化工作提供业务 支持,负责优化方案落实的指导。(三)
6、法律事务部负责出具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税务备案所需 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对税务争议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法 律支持。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税收管理的 相关工作。第十一条各单位税收管理的工作职责是:(-)组织本企业全体员工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二)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及相应的 配套制度。(三)建立健全本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四)境内企业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在地税收 政策争取和落实,境外企业负责所在国税收政策争取和落实。(五)本企业纳税基础工作管理。(六)本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七)本企业纳税风险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本企业税务争议 事项。(八
7、 瘁企业税收培训工作,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税收团队。(九)对本企业税收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对自直及企业审计 检查中发现的税收问题进行整改。第三童纳税基础工作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纳税基础工作制 度规范,为各单位纳税基础工作提供指引。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 操作流程,按照税法、好公司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开展纳税基础 工作。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业务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运用政策,依法规范纳税,不得有偷税、抗税或其他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第十!1!条各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设置纳税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职业化、专业化税务人 员,并保持队伍稳定。第十五
8、条各单位应及时办理纳税登记事项。纳税登记包括 企业在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新设、变更、注销、夕卜埠经营、 扣缴等活动中的纳税登记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在法走期限内及时 办理,不得延误。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和税收政策”确走适 用的税种与税率,完备有关审批(备案)手续,正确计算相关税 费,并进行规范核算。第十七条各单位必须依据税法规走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 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必 须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 纳的”须报纳税机关批准。公司所属单位间委托管理资产所涉及税费由资产实际使用 单位负责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各单位
9、应按照业务所在国家和好公司会计档案资 料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涉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涉税资料分 类归档、保存、查阅和销毁,为依法纳税提供资料支持,做至恰 规有据。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好公司相关规定建 立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取得、保管、使用、审查和缴销等 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加强发票管理,对外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 实、合法的交易,严禁对外虚开发票配合其他企业及个人偷漏税 等违法行为。第二十条各单位应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完善税收 信息模块,积极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做好税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 编制税务报告,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持,满足
10、税收征管部门监管要求。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宣 贯,组织税收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纳税意识,提升涉税 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第四章纳税筹划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健全纳税筹划机制,制定 和完善公司纳税筹划制度规范,为各单位纳税筹划提供指引。各 单位负责制定具体操作流程,按照税法、枠公司和公司相关管理 规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第二十四条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在依法、依规、合理纳税和 规避纳税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进行纳税管理的事 前安排。第二十五条纳税筹划应遵循前瞻性、整体性、动态性、效 益性原则。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要认真研究所涉税收法规和优 惠政策,结
11、合单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实际经营管理等情况, 梳理纳税筹划点”具体指导本单位纳税筹划。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在经营决策中要考虑税收优惠政策,选 择最佳的经营、投资、筹资等方案,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政 策,合理安排经营管理活动。在项目设立、收购、重组、退出、清算等重大决策前,必须 进行专业化的税收分析和纳税筹划,税收分析结果和纳税筹划方 案是公司及各单位决策的前提条件之一。第二十八条加强纳税筹划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 程,相关业务部门应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修 改完善,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第二十九条纳税筹划由业务发起部门负责落实和实施。纳 税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涉税资料
12、应依法合规,并及时、完整归 档。财务部门应根据出现的业务需求,对纳税筹划方案及时作出 调整。第三十条各单位重大的纳税筹划方案应先通过本单位总经 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在经 公司财务部备案后Z方可实施。第五童纳税风险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走和完善公司纳税风险管理 制度规范,为各单位纳税风险管理提供指引。各单位负责制定具 体操作流程,按照税法、枠公司和公司相关管理规走开展纳税风 险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强化全流程纳税风险管理工作,加强 对全体员工的纳税风险培训,建立各业务领域及各管理层级全员参与本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工作机制。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纳税风
13、险控制机制,准确识别并 认真分析纳税风险类型。(-)业务风险:指企业各种业务行为 和业务模式变化而可能导致的涉税风险;(二)政策风险:指国 家税收政策变化而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可能导致的涉 税风险。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全面梳理涉税业务流程,结合税收环 境变化,识别内外部纳税风险因素。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走期根据生产经营、业务流程、组织 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对纳税风险因素进行动态评估。第三十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拟走风险 应对方案,履行公司及各单位的决策程序后实施。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单位进行专 项检直,组织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税收管理办法和制 度。第
14、三十八条各单位对税收评估、自查以及接受外部检查发 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税收工作流程。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接受税务部门纳税检查(稽查)时,必须 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须做好纳税检查(稽查) 的事前准备、事中接待和事后总结等工作。第四十条各单位应高度关注税务争议引发的纳税风险,及 时研究制定税务争议解决方案。各单位是税务争议事项解决的责任主体,应按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采协调沟通、法律诉讼等手段处理仅涉及本单位的税务争议事项。第四卜一条涉及税收协调区域内枠公司其他企业、具有区域共性的税务争议事项,各单位应在处理前报公司财务部,由公 司财务部统一报好公司税收区域协调
15、组。!1!十二条涉及跨区域的共性税收争议事项,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上报好公司财税价格部。 经财税价格部下发统一的解决方案后,按照解决方案处理税收争 议事项,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第四十三条税务争议优先通过磋商协调等方式解决,磋商协调无法解决的,在维护”公司和公司整体声誉的前提下,可通 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第六童监督与责任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检查工作。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情况”对争取、落实有利税收政策和通过纳税筹划为公司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1!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按好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 行为处分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重要税务争议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或10者故意隐瞒、未按规走及时报告,给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二)对重大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收购、重组、 退出、清算等,未按规走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筹划,给公司利益 或声誉造成损害的。(三)对外虚开发票配合其他企业及个人偷漏税的。第七章附则!1!十七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凡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