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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 人有限公司章程有什么范文可以分享的 ? 关于 2 人有限公司章 程大家会写吗 ?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自然人 和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特制定本章程。第 2 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 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 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 3 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
2、 4 条公司名称:第 5 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 6 条公司经营范围:(1) 以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信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信息科技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2) 通信信息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等 为主要经营范围(3) 同时还可以经营一些产品的销售与维护 ;(4)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 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6)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电脑及配件、电子产品、电子节 能产品 7 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系统设备、电子原器件、通讯设备及相 关产品。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
3、姓名 ( 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和 方式第 7 条公司注册资本:叁万元人民币。第 8 条注册资本在验资时,由股东一次性缴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姓名 (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1) 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 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 XXXXXXXXXXX(2) 股东缴纳的出资额:(3) 股东出资时间:(4) 股东出资方式:第 9 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为股东缴纳出资额,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 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第五章股东的权利
4、、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 10 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 享有所有者的资 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 11 条股东的权利:(1) 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议事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 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 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第 12 条股东的义务:(1) 缴足所认缴的出资额 ;(2)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3)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 通过法律程序批 准同
5、意者除外 )第 13 条出资的转让:(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但必须保 持股东在两人以上(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 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 上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 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 出资有优先购买权。(4)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 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 住所以及 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 14 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盈余分配,以 (投资或其他 )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
6、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第 15 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 规定的权利义务。(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 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 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 16 条禁止行为(1) 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公司
7、名义进行 业务活动 ;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 禁止合投资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3) 禁止投资人再加入其它公司。(4) 禁止投资人与本公司签订合同。(5) 如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 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 者可由全体投资人决定除名。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 17 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公司管理职权。第 18条为公司负责人, 是公司的执行董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其权限是:(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3)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决定公
8、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6)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 ;(7)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8)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9)出售合伙的产品 (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10)支付合伙债务 ;(11)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定;(12) 修改公司章程 ;第 19 条其它投资人的权利:(1) 参予公司事业的管理 ;(2)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 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 ;(4)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第 20 条公司设经理, 由在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 执行董事负责,行
9、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第 21 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三月 三十一日前送所聘用的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10、计并出具报 告。第 22 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八章劳动用工制度第 23 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建工会,开 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公司工会应认真履行工会职责,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 同。第 24 条公司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 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的劳动用工 制度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第 25 条公司的终止及
11、终止后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清 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登记:(1)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合伙期届满 ;(3) 股东决定解散,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4)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5)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 ;(6)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 26 条公司终止后的清算事项:(1)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 ( 或公证员 ) 参与清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
12、 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卖给合 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投资人出资多少, 先以合伙共同财产 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 27 条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其他事项第 28 条纠纷的解决 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 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 29 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一章附则第 30 条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第 31 条本章程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第 32 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 应由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