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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密工作制度根据省工商局、省保密局关于转发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闽工商办字1997第127号),及省工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保密局福建省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闽工商办字1999第516号)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密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局主管领导人、业务分管领导人、部门领导人或某一特定工作领导人,在安排工作、分配任务时,应评估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事项。认为可能属于的,应同时向接受工作任务的对象提出保密和依法确定密级的要求。文件、资料的拟稿人、信息
2、的采集人、撰稿人、编辑人以及其他各类工作的第一承办人,应根据相关定密依据,对所承办的工作内容进行定密评估,提出定密具体意见。对需要使用公文送审签发单的各类发文,定密具体意见由拟稿人填写在公文送审签发单的相应栏目内;对不需要使用公文送审签发单的其他各类工作,定密具体意见由第一承办人填写在定密审批单的相应栏目内。 起草公文、汇编资料、编发信息刊物等情况下,转发、摘录、引用了已经由本机关、单位或其他机关、单位确定了密级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并形成新的载体,对新形成的载体确定密级属派生定密。派生定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按所转发、摘录、引用的国家秘密事项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确定。汇编秘密文件、资料,
3、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承办人提出认为属于国家秘密的定密具体意见的时间,为该文件所形成国家秘密事项的产生时间。在主管领导人作出最终决定前,承办人及相关的知悉人员应按拟定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承办处室负责人应当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意见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二、定密审核承办人提出的定密具体意见在领导人批准前必须通过定密审核。定密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提出定密具体意见的形式是否适当;2、拟定密级的依据是否正确、适当,理由是否充分;3、拟定的保密期限是否适当;4、拟限定的接触范围是否适当;5、其他与定密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有关的事项。 没有定密具体意见或未经定密审核的文
4、稿,领导人不得签发,应退回有关承办部门或人员。三、定密时限自承办人提出定密具体意见之日起,定密审核应当在5日内完成,领导人应当在10日内批准。 本局内部规定的公文处理程序和其他办事程序,应当符合定密程序的时限要求。 四、承办秘密事项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办秘密事项、制发密级文件应当在保密环境中进行,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密级文件。2、严禁在网络办公系统上制发密级公文。3、要严格控制密级文件的发放范围和制作份数。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绝密”、“机密”级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4、校对已确定密级的文稿时,应注意校对密级标志。5、密级文件的分发应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具体包括文件序号
5、、收文单位、分发日期、经办人等。密级文件分发单应妥善保存,以便备查。6、密级文件的传递,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严禁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应当采取专人机要挂号交寄,邮政办理单应妥善保存,以便备查。7、严禁利用未安装加密装置的计算机、传真机传输秘密公文。8、制发密级文件过程中形成的草稿、软盘、光盘等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及时销毁。for the quality of reviews and review. Article 26th review (a) the CCRA compliance, whether copies of checks; (B) whether double investigation; (C) submission of program compliance, investigation or examination of whether views are clear; (D) the borrower, guarantor loan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