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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和经营管理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2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法、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编制信贷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应收款管理,搞好资金回笼;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及时报送各种报表,主动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 7办理
2、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3公司财务部由经理兼总会计师,下设主管会计、会计、出纳、记帐员。(二)岗位职责制度: 1财务经理兼总会计师负责公司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的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费、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收支、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审核公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5
3、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2主管会计的工作职责: 1编制和报送各种报表; 2办理信贷手续; 3办理工商、税务、信贷的年检工作; 4负责往来帐款的核对,及时收取应收帐款; 5负责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和档案保管工作; 6当好财务部经理的助手,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3财务处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审核收支凭证,加强支票管理,严格支票使用手续;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4财务处记帐员的工作职责: 1认
4、真审核记帐凭证的科目运用是否恰当; 2审核所附原始凭证的准确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处理; 3及时完成帐簿的登记工作; 4打印、装订凭证和帐簿,完成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5负责有关帐务的查询工作; 6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三)财务管理制度: 1事业部(分公司)承揽工程必须经公司承揽,一切收入款项必须拨入公司帐户,经总经理批准按公司统一规定分包给事业部(公司)。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税金由公司代扣。2各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实行抵押或协议的方式对项目部的经济活动负责,抵押物及协议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以个人不动产抵押的必
5、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公证。3公司实行合并报表及年度审计,每月27日是公司的结帐日期,一年一度的审计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记帐员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所购材料物资必须经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4财务人员应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5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做出处理。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有专人监交。7公司必须按
6、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提取福利费、教育经费、折旧等,发生的医药费、赞助费、罚款等按规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费由本单位自有资金列支。8公司的工资、奖金按不超过产值25的工资含量(在税务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列支成本,超出部分按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9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滥发奖金,对发放的工资、奖金按税务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本公司代扣,个人负担。10各部室(事业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设立帐户,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项,不得签发空头支票。11公司根据利润总额,先弥补前年度亏损,再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再进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总经理进行拟定,报公司总裁审议决定
7、。12公司对各分公司、事业部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分公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调配,需长期使用时,经公司经理同意,办理借款手续,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单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四)支票、汇票、发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然后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2支票使用后凭支票存根,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负责人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原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
8、时从工资中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领用人完成报帐手续。(五)现金管理制度: l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差旅费; , 4职工生活费; 5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2支付1000元以上款项,应以支票或汇票支付,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应经负责人批准、主管会计审核后支付现金。3公司业务人员需支用现金时,必须填制“现金使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签字后支取;使用后由经手人签字,总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审查后入帐。4各项目提取现金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制凭证并签字后,由分公司(事业部)出纳到财务部办理取款手续。5一切开支的单据,必须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9、,否则一律不给予报销。特殊单据的费用超过三百元,须经当事人两人证明方可报销。6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帐款相符。(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公司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2财务部和档案室的财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财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翻阅。(七)福利报销制度:
10、 1享受探亲条件的职工(职工与配偶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职工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自结婚之日起)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以上探亲假是在家住的天数加路程的天数)。2职工结婚假期为2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给假3天,职工产假为90天。3职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须提前办理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公 司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并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4职工探亲休假期满,必须按时回公司上班,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5职工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探亲职工报销往返车票(硬席),探亲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八)处罚制度: 1出现下列
11、情况之一者,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处本人工资3倍以下罚款: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 4利用帐户替他人或其他单位套取现金; 5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 3伪造、变造、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4利用职务之便非
12、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7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3为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各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违反规定,除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由公司对财务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给予罚款: 1财务室、分公司不按规定收取款项,私立帐户擅自支取收入款项坐支使用,按情节轻重每出现一次给予负责人及经办人5000元以上罚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规定使用资金,开出空头支票,除由银行等有关部门处罚外,由公司对负责人及经办人处以每次1000元以上罚款; 3财务室、分公
13、司领用支票不按规定注销登记,每出现一次对负责人及经办人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4财务室、分公司不按规定使用、保管发票;丢失、借用或拆页,除由税务部门按发票管理规定处罚外,对负责人及经办人处每次5000元罚款; 5财务室、分公司不按规定及时报表,对当事人处每次500元罚款; 6财务室、分公司不按规定分配资金,滥发奖金和红利,按所发金额的50给予罚款; 7财务室、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室、分公司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除按会计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由公司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8其它违反规定应予处罚的由公司根据情节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