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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制度篇一: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则 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IV 单位过户给单位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 买卖方双方均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车辆从一个单位过户给另一个单位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买卖双方均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适用本条规定。 2、缴纳培值税:卖方单位委托代理人先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具有鉴定评估资质的公司对该车辆进行鉴定评估,由其出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卖方代理人持该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到旗下或当地国税局缴纳增税制,国税局向您提供纳税发票,将发票原件交由二手车市场公司查验复印留档。 3、二手车打票
2、:买卖双方单位需要授权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的单位员工为其办理过户业务,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国税登记副本复印件各1份、单位公章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卖方代理人还需携带单位资产处置证明、车辆登记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购置缴纳证明原件等到二手车市场办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亲笔签字和盖章。 注解: 卖方:指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中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又称为“原车主”。 买方:指车辆购买人或车辆购买单位,又称为“现车主”。 鄂尔多斯市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II 单位过户给个人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 当卖方(指原车主)是具有
3、法人资格的企业、政、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而买方为自然人(个人)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适用本条规定。 1、缴纳增值税:卖方授权委托代理人先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具有鉴定评估资质的公司对该车辆进行鉴定估价。由其出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卖方代理人持该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到旗下或当地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国税局向您提供纳税发票,将发票原件交同二手车市场公司查验复印留档。 2、二手车打票:卖方单位需要授权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的单位员工为其办理过户业务,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处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代理人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授权 委托人岙份证原件、单位公章以及买方本人并携
4、带身份证等到二手车市场办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亲笔签字和盖章(按手印)。 3、如卖方代理人和买方户口不在当地且需进行过户,还需出示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原件。 注解: 卖方:指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中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又称为“原车主”。 买方:指车辆购买人或车辆购买单位,又称为“现车主”。 鄂尔多斯市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I 个人过户给个人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 当卖方和买方均是自然人(个人)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卖方和买方本人必须在现场,配合我公司办理交易手续并亲笔签字和按手印。 2、卖方和买方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3、
5、卖方需携带交易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和购置税缴 纳证明原件到二手车市场办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如买卖双方户口不在当地且需进行过户,还需出示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原件。 注解: 卖方:指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中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又称为“原车主”。 买方:指车辆购买人或车辆购买单位,又称为“现车主”。 鄂尔多斯市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III 个人过户给单位二手车过户交易打票须知 当卖方为自然人(个人),而买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适用本条规定。 1、卖方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卖方需携带交易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
6、和购置税缴纳证明原件到二手车市场办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购置税缴纳证明原件到二手车市场办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 票,并亲笔签字和盖章(按手印)。 2、买方单位需要授权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的单位员工为其办理过户业务,委托人同时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单位公章等到二手车市场办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相应盖章(按手印)。 3、如卖方或买方户口不在当地且需进行过户,还需出示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原件。 注解: 卖方:指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中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又称为“原车主”。 买方:指车辆购买人或车辆购买单位,又称为“现车主”。 工作人员守则
7、勤政为民 依法办事 爱岗敬为 文明用语 团结协作 公平公正 遵守承诺 追求效率 微笑服务 友好互助 二手车交易流程 一、查验证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对二手车交易双方或其代理人提供身份证明及委托证明书记处(二手车属于个人的,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二手车属于单位 篇二:二手车规章制度 *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目 录 一、 市场员工守则 二、 市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安全经营(生产)制度 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 安全生产三防工作应急制度 七、 二手车交易制度 八、 二手车交易过户须知 九、 二手车交易过户程序 十、 二手车交易须具备的有效证件 十
8、一、 学习制度 十二、 考勤制度 十三、 绿化制度 十四、 卫生制度 十五、 房屋和场地租赁制度 十六、 车辆交易档案管理制度 十七、 车辆交易发票和现金制度 十八、 食堂卫生制度 二O一四年七月 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员工守则 一、加强政治修养,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政治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公开公正,公平办事。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坚持服务宗旨,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岗位职责,坚守岗位,热情待人,文明办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严于律已,团结同志,开展批评与
9、自我批评,经常进行工作和思想沟通,相助协作,营造和谐融洽的气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五、坚持勤俭节约,增强经济效率意识,善用巧理财物,力争花钱少,效率好。 六、增强法律规章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工作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规范氛围。 市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接受客户交易咨询,耐心待客,语言和气,树岗位形象,使客户办事满意。 2、受理审核交易单证、资料填写是否正确,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含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暂住证、户口簿、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院裁定书等)。 3、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客户应耐心劝退,使其重新补齐手续;对业务上有疑义的车辆应及时
10、向领导岗汇报,并由市场领导予以答复及签署。 4、正确操作计算机,准确、快捷输入交易车辆的各种资料信息,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打印、外传有关车辆信息资料,不得提供客户查询。 5、计算机出票,文字、数据无差错,手写发票字迹清楚、无涂改、无差错。及时领取票据。验钞、点钞无差错,按财务规定结款进账。票据及时传递到总公司财务部。 6、及时做好财务统计月报表,对各类数据要准确上报,并做好商业数据保密工作,防止外泄。发票更名,退交易费必须经市场领导签署方可办理,冲红按总公司财务规定办理。 7、客户的所有资料、证件不得丢失,交客户时要求客户当面验收,做到客户与客户,车辆与车辆之间的资料、证件不混淆。 8、做好日常
11、计算机维护工作。出现故障及时向领导或软件公司联系,求得更快的恢复工作状态。做好所有交易资料的归档工作。 9、下班离岗时必须切断所有电源。 以上各岗位职责,有关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互相监督和提醒。如有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市场安全经营(生产)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市场安全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分责制,即公共场所安全由市场统一管理,用户自租自用的场所由各用户单位负责管理。 三、市场设立由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各用户单位要切实做好经营安全、生产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工作,管好自己的门户,收好自己的
12、财物,做到平安上班,高兴下班。 四、市场每逢重大节假日和安全月,都要进行安全检查,一年召开1-2次用户安全工作座谈会,交流情况,听取用户对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用户单位对自用场所要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经营和生产安全。 五、市场内设立若干安全设施,规范行人和车辆停放秩序。 六、进场车辆必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统一停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市场安全高效运作。 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场各方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法人代表为市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灭火方案以及发生火灾
13、时保护人、财物等安全措施。 2、配备消防安全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经常组织员工和用户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灭火实战训练。 4、管理好用户和本单位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伍。 5、遇险情时,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市场和各用户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分工: 1、市场重点抓好公共共用部位的消防安全。如场地、过道等。 2、用户单位管好自用部位及周边的消防安全。 3、如遇险情须通力合作,共灭火灾。 4、责任事故按以上分工及有关规定处理。 5、为抓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市场及各用户单位的消防安全,市场建立有市场内各单位参
14、加的消防安全日常组织和应急组织。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市场工作人员及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消防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篇三:二手车管理制度 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商户经营守则 为加强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管理,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洛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洛阳市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洛阳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 本标准所称二手车经销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企业。 二 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管理自愿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 二手车经销公司必须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不得营业。 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场地要整洁、美观,在经营场地明显位置要设立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文示及交易流程示意图、各种代办服务手续、应注意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号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