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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中电投 (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筹建期间的资金管理,规范费用开支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筹建期间费用开支的需要,降低投资风险和防止不合理的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前期工作。工作中充分结合前期工作成果的时效性, 用最小的投入取得能满足规定内容深度要求的成果。第三条 项目前期工作, 是指从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开始, 到项目取得国家规定的核准(批准)报告批复之间的全部策划、组织、实施
2、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一)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 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 申请列入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或审批工作;(二)项目投资意向性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签订工作和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工作;(三)取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 全资和控股公司电源建设项目。 公司参股的项目和参股公司的项目,其前期工作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和开发进度要求,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筹建机构,项目筹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具体工作。第六
3、条筹建机构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及前期工作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包括编制前期工作及费用计划,与设计、咨询等单位签订有关合同, 落实项目条件和取得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要求所规定的书面文件等工作。第七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了解掌握国家相关产业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动态,负责提出项目.精品文档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及投资建议;(二)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中介评估机构、其他相关单位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中与地方政府的联系, 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三)负责审核和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管理、监督计划执行和经费使用;(
4、四)指导和组织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落实项目外部条件;(五)根据需要负责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或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专题咨询;(六)负责向公司提出成立有关项目筹建机构和项目公司的建议;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人员推荐建议;(七)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汇总、档案管理。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批复项目的筹建机构、 项目公司及人员配置; 财务产权部负责审核项目前期费用计划, 并负责前期费用的拨付、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程建设部负责电源项目初步设计以后阶段的有关工作。第三章前期工作的实施与控制第九条 公司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需纳入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统一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
5、和工作进度。 对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有关单位要上报前期工作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按照批准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第十条 公司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的设计咨询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 原则上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或咨询单位; 筹建处或项目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提出前期工作招标计划, 报公司同意后, 由计划发展部或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一条 为保证前期工作质量,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调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 (主要)专题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须上报公司, 由
6、公司计划发展部研究后, 根据具体情况并商有关部门后直接委托或授权有关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开展咨询和审查工作。第四章前期费用管理.精品文档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项目所需前期费用, 分别由公司垫付, 并单独核算。 待成立项目公司后归垫或按照合法程序确认为投资。项目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一)管理经费: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用、教育及工会经费、办公费用、差旅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房屋租赁费、水电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按规定交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保险、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合同公证费、车辆使用税费、会议费等;(二)固定资产费用
7、:为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及交通、通信工具等的购置费用;(三)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报批及建设所必须开展的勘测、设计、试验、工程咨询、报告评估等费用,以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等。第十三条费用计划管理程序(一)前期费用来源与使用均纳入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管理计划;(二)计划发展部牵头,会同财务产权部对上报的前期费用计划进行审核、平衡,确定项目全年总费用计划;(三)计划发展部汇总审核、平衡后的项目全年总费用计划,编制公司全年电源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计划, 作为公司年度项目投资经营计划组成部分, 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下达。第十四条 对于已列入公司全年费用计划, 但由于项目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其
8、他原因需要增加前期费用, 须在费用发生前二个月, 提出增加费用申请, 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 对费用计划进行调整。 未纳入公司全年费用计划或费用调整计划中的费用,不予拨付。第十五条 筹建机构不设专职的会计和出纳, 由托管单位财务部门为筹建机构独立建帐核算。项目前期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由托管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施。第十六条 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根据批准下达的公司前期费用计划, 结合前期工作进度, 在费用发生前, 按月度上报资金需求计划。 对于固定资产费用和前期工程费用,采用月度上报、单次审批方式;在费用发生前,由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提出资金需求计划明细申请, 附公司批准的费用计划, 报
9、计划发展部审核后办理。第五章风险防范及推出机制第十七条项目前期是项目风险防范的关键阶段。投资机会研究阶段, 由计.精品文档划发展部负责完成项目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对项目潜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建议,作为开展前期工作决策的依据。第十八条 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程序开展咨询论证工作。 计划发展部对项目风险防范要加强管理; 必要时,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外部环境变化及当前阶段工作成果,提交项目的综合竞争力报告。计划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告进行评估分析, 编写项目竞争力综合评估报告,对项目的风险大小进行判定, 并提出初步对策。 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决策。第十九条项目
10、风险分析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包括:(一)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所在地区区域布局;(二)项目的必要性;(三)相关资源配置、项目的条件和落实程度;(四)市场空间;(五)合资方式;(六)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七)项目投资效益状况(产品市场分析的合理性、投资估算、主要经济分析基础数据、经济指标及敏感性分析) ;(八)区域竞争力及公司发展战略。第二十条 对于确定为风险大的项目, 由计划发展部牵头, 专题研究对策和后续工作策略及后续投资方案,或提出退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研究确定。第二十一条 对已确定为风险大、 不再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退出项目, 已发生的前期费用经审计监察部门内部审计后, 确定费用额度,由项目委托单位承担。第六章激励与约束第二十二条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奖惩激励机制。每年按照责任状、 目标考核内容和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有关工作规定以及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考核意见。其他非电投资项目参照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电投 (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项目的.精品文档行业特点,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编制,并负责修订和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