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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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垣中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其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二、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金凤民,副组长:王桂云,成员: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另设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

2、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急诊科及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三、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

3、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上级医院,及时转诊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一)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二)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三)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医院必须积极进行院内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

4、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五)转诊治疗: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新乡市中心医院急救电话,按转诊程序,按不同病情实施转诊。接诊与转诊要求: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科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发生让孕

5、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转出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五、报告制度实行首诊报告制,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高危孕产妇的责任登记人,并填好危重孕产妇抢救病案,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报告时限: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急危重症高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六、保障措施(一)人员保障。各级抢救领导及专家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二)技术保障。院内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抢救的及时性。 (三)物资保障。我院不断完善抢救设施,做好各种抢救药品的储备,抢救设施完好率要求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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