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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性出生年姓名政治面貌别月毕业院校隶属关系A 中央B 地方学历院系班级所学专业学号就读起止时间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联学校地址及邮编系电话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家庭联(市、区)系电话现家庭地址及邮编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应缴学费总金额(元)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本金(元)贷款本金(元)贷款利息(元)贷款利息(元)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名称1 / 3贷款银行
2、地址贷款银行地址贷款银行还款账户贷款银行还款账户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存入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邮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局收款人地址:汇款邮政编码:毕业高校审核情况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财务部门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审核意见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获准入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审查意见元。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分管校领导上述审查意见属实。审查意见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
3、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注书号为:入伍通知书号为:2 / 3单位联系签字年月日公章电话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单位联系签字年月日公章电话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元。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2. 各高校可自行复印(正反面, A4 纸规格)。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