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21158058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进一步加强新生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新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设立高年级学生到新生中担任朋辈导师制度,简称朋辈导师制,并制定如下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朋辈导师是让高年级同学担负起更多帮助和指导一年级新生的责任,担当朋辈教育、管理者的角色。 第二条 在新生中推行朋辈导师制,既有利于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又符合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的规律;既是对辅导员工作的重要补充,又是学生工作精细化的必然要求,对我校学生工作朝着科学化、有效化方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第三条 实施推行“朋辈导师制”具有“导学、导管、导助”的作用,努力培养学生团结互

2、助的精神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营造和谐校园。第二章 朋辈导师的选拔、聘任与培训 第四条 参加朋辈导师选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大三年级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或者学生骨干,任何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通过选拔培训后可聘任为朋辈导师。当然,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又具备下述优点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起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记录,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

3、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五条 朋辈导师的选拔与聘任坚持自愿和德能兼备的原则。 1每年的暑假前,高年级学生提出担任新生朋辈导师的书面申请。 2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面试。 3确定朋辈导师人选并组织培训。第六条 实行朋辈导师聘任制,聘任期为1学年。第七条 自愿申请担任朋辈导师的高年级学生经过资格考查后,必须参加朋辈导师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为: 1校史和校情教育;2学生管理制度阐释; 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4心理健康教育; 5专业知识教育; 6校园学习生活指导; 7优秀学生党员及学生骨干代表管理经验交流;8大学生人际交往艺术。第三章 朋辈导师

4、的工作职责第八条 朋辈导师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主要是帮助新生和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完成始业教育;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低年级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1迎新、军训及入学教育工作期间(1)协助辅导员做好准备工作,了解新生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2)负责接待新生,向他们介绍校史、校园环境、学校和专业的基本情况;(3)按照学校、学校的统一部署,协助辅导员做好组织工作;(4)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5)军训期间做好新生思想教育引导、后勤服务等工作;(6)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引导新生解决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7)了解新生的特长、爱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8)组织增进了解和促进团结的班

5、级活动;(9)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10)协助班主任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2常规学习期间(1)组织学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引导新生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建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2)掌握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精神面貌,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疑难、避免冲突,维护班级和谐、校园安全与学校稳定;(3)鼓励新生积极参加学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丰富大学生活;(4)指导新生参加学校开展的活动和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帮助新生提高认识和拓宽视野;(5)为新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供意见,指导新生干部开展班务管理工作;(6)对新生进行专业思想、专业学习、

6、大学生活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7)保持与辅导员、班主任的密切联系和接受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指导。(8)每周至少走访一次自己负责的新生寝室,要求每月上交一份走访寝室记录或者交流心得,以及时解决新生们的困难和解决他们的困惑。第四章 朋辈导师的纪律和道德规范第九条 朋辈导师的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保证每星期走访所带新生寝室一次;2做好新生信息汇报,每周向辅导员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期末向学校做书面总结一份;3出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学校报告;4不得对新生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5不得向新生索取或接受贵重礼品;6增强全局意识,服从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第五章 朋辈导师的管理和考评第十条 由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朋辈导师制”的实施。第十一条 朋辈导师聘任期满,由学校对朋辈导师的工作做出鉴定,形成书面材料进入学生就业推荐材料。同时按照朋辈导师人数的20%的比例评出“优秀朋辈导师”,颁发证书,给予奖励。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工作处。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申请表附件2:哈尔滨广厦学院朋辈导师汇总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汽车工程手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