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的规定表木构造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构件名称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防火墙不燃性3.00承重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楼梯间的墙难燃性1.00电梯井的墙不燃性1.0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难燃性0.75房间隔墙难燃性0.50承重柱可燃性1.00梁可燃性1.00楼板难燃性0.75屋顶承重构件可燃性0.50疏散楼梯难燃性0.50吊顶难燃性0.15注:1除本规另有规定外,当同一座木构造建筑存在不同高度的屋顶时,较低局部的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不应采用可燃性构件,采用难燃性屋顶承重构件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2轻型木构造建筑的屋顶,除防水层、保温层及屋面极外,其他局部均应视为屋顶承重构件,且不宜采用可燃性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3当建筑的层数不超过2层、防火墙间的建筑面积小于600m2且防火墙间的建筑长度小于60m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本规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条文说明】11.0.1本条规定了木构造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1表中有关电梯井的墙、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承重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及吊顶的燃烧性和耐火极限的要求,主要依据我国对承重柱、梁、楼板等主要木构造构件的耐火试验数据,并参考国外建筑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对材料燃烧性能和构件耐火极限的试验要求而确定的。
在确定木构造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时,考虑了现代木构造建筑的特点、我国建筑耐火等级分级、不同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及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协调,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可行2电梯井一般敷设有电线电缆,同时也可能成为火灾竖向蔓延的通道,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但木构造建筑的楼层通常较低,即使与其他构造类型组合建造的木构造建筑,其建筑高度也不大于24m因此,在本条的表10.0.1.中,将电梯井的墙体确定为不燃性墙体,并比照本规对木构造建筑中承重墙的耐火极限要求确定了其耐火极限,即不应低于1.00h3木构造建筑中的梁和柱,主要釆用胶合木或重型木构件,属于可燃材料国外进展的大量相关耐火试验说明,胶合木或重型木构件受火作用时,会在木材外表形成—定厚度的炭化层,并可因此降低木材部的烧蚀速度,且炭化速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根本保持不变因此,设计可以根据不同种木材的炭化速率、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和设计荷载来确定梁和柱的设计截面尺寸,只要该截面尺寸预留了在实际火灾时间可能被烧蚀的局部,承载力就可满足设计要求此外,为便于在工程中能尽可能地表达胶合木或原木的美感,本条规定允许梁和柱采用不经防火处理的木构件。
4当同一座木构造建筑由不同高度部位的构造组成时,考虑到较低高度局部的构造友生火灾时,火焰会向较高局部的外墙蔓延;或者较高局部的构造发生火灾时,飞火可能掉落到较低局部的屋顶,存在火灾从外向蔓延的可能,故要求较低局部的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面层不能采用可燃材料5轻型木构造屋顶承重构件的截面尺寸一般较小,耐火时间较短为了确保轻型木构造建筑屋顶承重构件的防火平安,本条要求将屋顶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提高到难燃在工程中,一般采用在构造外包覆耐火石膏板等防火保护方法来实现6为便于设计,在本条文说明附录中列出了木构造建筑主要构件到达规定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的构造方法,这些数据源自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对木构造墙体、楼板、吊顶和胶合木梁、柱的耐火试验结果设计时,对于与附录中所列情况完全一样的构件可以直接采用;如果存在较大变化,则需按照理论计算和试验测试验证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所设计木构件的耐火极限7注3的规定主要为与本规第和条的要求协调一致建筑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应符合以下麵定:1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办公建筑和丁、戊类厂房〔库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2墙体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3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11.0..2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GB/T50361的规定。
表11.0.2 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或类型一级二级三级木构造建筑四级非承重外墙不允许难燃性1.25难燃性0.75难燃性0.75无要求房间隔墙难燃性1.00难燃性0.75难燃性0.50难燃性0.50难燃性0.25【条文说明】本条为在国家标准?术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GB/T50361-2005第条、第条规定的根底上修改局部文字而成木骨架组合墙体由木骨架外覆石膏板或其他耐火板材、填充岩棉等隔音、绝热材料构成根据试验结果,木骨架组合墙体只能满足难燃性墙体的相关性能,所以本条既限制了采用该类墙体的建筑的使用功能,又限制了其建筑层数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非承重外墙可有效防止火灾在建筑间的相互蔓延或通过外墙上、下蔓延为防止火势通过木骨架组合墙体部进展蔓延,本条要求其墙体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要不能低于A级,即采用不燃性绝热和隔音材料对于木骨架墙体应用中的更详细要求,见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GB/T50361丁、戊类厂房〔库房〕和民用建筑可采用木构造建筑或木构造组合建筑,其允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度应符合表的规定,木构造建筑中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木构造建筑或木构造组合建筑的允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度木构造建筑的形式普通木构造建筑轻型木构造建筑胶合木构造建筑木构造组合建筑允许层数〔层〕23137允许建筑高度〔m〕1010不限1524表木构造建筑中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层数〔层〕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m〕防火墙间的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11001800280900360600注:1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对于丁、戊类地上厂房,防火墙间的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2体育场馆等高大空间建筑,其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控制木构造建筑的高度、层数和防火分区大小,是控制其火灾危害的重要手段本条参考国外相关标准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规定了木构造建筑的应用围和允许建筑规模1从木构造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看,木构造建筑的耐火等级介于三级和四级之间本规规定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只允许建造两层在本章规定的木构造建筑中,构件的耐火性能优于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因此规定木构造建筑的允许层数为三层本条表中规定的数值是在消化吸收国外有关规和协调我国相关标准规定的根底上确定的。
表中“防火墙间的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指位于两道防火墙之间的一个楼层的建筑面积如果建筑只有一层,则该防火墙间的建筑面积可允许1800m2;如果建筑需要建造三层,则两道防火墙之间的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最大只允许600m2,使三个楼层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能大于单层时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即1800m2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支撑楼板的柱、梁和竖向的分隔构件-楼板的燃烧性能较低,不能到达不燃的要求,因而,*一层着火后有可能导致位于两座防火墙之间的这3层楼均被烧毁3由于体育场馆等高大空间建筑,室空间高度高、建筑面积大,一般难以全部釆用木构造构件,主要为大跨度的梁和高大的柱可能釆用胶合木构造,其他局部还需采用混凝土构造等具有较好耐火性能的传统建筑构造,故对此类建筑做了调整为确保建筑的防火平安,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的扩大的程度以及因扩大后需要采取的防火措施等,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展论证和评审来确定老年人建筑的住宿局部,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活动场所设置在木构造建筑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商店、体育馆、厂房〔库房〕应采用单层木构造建筑,并宜采用胶合木构造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本条规定是比照本规第条有关三级和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的。
商店、体育馆和厂〔库〕房等,因使用功能需要,往往要求较大的面积和较高的空间,胶合木具有较好的耐火承载力,用作柱和梁具有一定优势,无论外观与日常维护,还是实际防火性能均较钢材要好本条对于木构造的商店、体育馆、厂房和仓库,只强制要求其采用单层的建筑除住宅建筑外,建筑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的设置及其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第条-第条和第条-第条的规定设置在木构造住宅建筑的机动车库、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宜开设与室相通的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可开设一樘不直通卧室的单扇乙级防火门机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0m2条文说明】规定了建筑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的防火分隔要求,对因使用需要等而开设的门、窗或洞口,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以限制火灾在建筑蔓延条文中规定的车库,为小型住宅建筑中的自用车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没有限制停放机动车的数量,而是通过限制建筑面积来控制附属车库的大小和可能带来的火灾危险民用木构造建筑的平安疏散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的平安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第5.5节的规定当木构造建筑的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m2且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时,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2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最近平安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的规定;表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最近平安出口的直线距离〔m〕名称位于两个平安出口之间的疏散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托儿所、幼儿园1510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56医院和疗养院建筑、老年人建筑、教学建筑2512其它民用建筑30153房间任一点至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中有关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平安出口的直线距离;4建筑疏散走道、平安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的规定计算确定;表11.0.7-2 疏散走道、平安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层数地上1-2层地上3层每100人的疏散净宽度〔m/百人〕0.751.00【条文说明】本条第2、3、4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
本条是结合木构造建筑的整体耐火性能及其楼层的允许建筑面积,按照民用建筑平安疏散设计的原则,比照本规第5章的有关规定确定的本条表中的数据取值略小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对应值丁、戊类木构造厂房任一点至最近平安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和60m,其他平安疏散要求应符合本规第3.7节的规定条文说明】根据本规第条的规定,丁、戊类木构造厂房建筑只能建造一层,根据本规第3.7节的规定,四级耐火等级的单层丁、戊类厂房任一点到最近平安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和60m因此,尽管木构造建筑的耐火等级要稍高于四级耐火等级,但鉴于该距离较大,为保证人员平安,本条仍采用与本规第条规定一样的疏散距离管道、电气线路敷设在墙体或穿过楼板、墙体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与墙体、楼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住宅建筑厨房的明火或高温部位及排油烟管道等,应采用防火隔热措施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标准条文木构造建筑,特别是轻型木构造体系的建筑,其墙体、楼板和木骨架组合墙体的龙骨均为木材在其中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