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院系两级人事管理实施办法一、人员编制工作1、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各我院下达的编制数和各类岗位职数比例,学院机构编制和聘任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核定各系部及各职能部门的编制总量,确定系部各类岗位职数比例2、各系部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职数及比例,根据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每年度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确定本系部年度进人计划3、人事处核查系部年度进人计划后,编制学院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二、人员薪酬、福利等的核算、发放工作学院各单位的教职工根据国家、地方及学院制定的有关政策,在各总支对人员考核的基础上由人事处造单,财务处发放三、人员考核、奖惩工作1、学院根据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各总支教职工人数(不包括总支内的中层干部)确定各总支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责成人事处下发到各总支2、系部教学人员根据学院有关教师考核办法由系部党总支组织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行政人员根据《1学校行政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由各机关总支组织年度考核工作;中层干部由院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工作3、双肩挑人员由担任课程所在系部对其进行教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仍然在其工作单位的总支内进行4、各总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把年度考核结果(加盖总支公章)交人事处。
5、人事处审核后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讨论结果放入内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奖惩6、学院各总支负责收集本总支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考核小组审核意见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及时交人事处7、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考勤工作,考勤表要按时交到人事处,并对本单位人员脱产进修、下厂实习、休产假等工作性质变动的情况要提前书面通知人事处,并要求这些人员期满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对本单位临时用工等人员离职的要及时书面通知人事处四、人员引进与录用工作1、人事处根据学院批准的年度人才需求计划通过人才市场、上网发布信息等各种渠道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也可通过各种途经主动联系,物色合适人选2、人事处对照学院有关引进录用人才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向各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意向性考查人选反馈院人事处3、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协商考查人选面试时间,人事处通知考查人选带好有关应聘材料原件按时到院人事处报道,并填写《1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考察审批表》,经人事处负责人对考查人选进行当面考核审查并加盖人事处公章后介绍到用人单位4、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通过试讲听课、面试、问卷、考试等方式对考查人选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实际水平进行评估,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科研要求,通过评议或表决的形式提出评估意见、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填入《1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考察审批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院人事处。
5、学院人才引进和录用应届毕业生考核小组对用人单位评议考核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6、院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院人事处办理有关调动、录用、聘任、签约等手续五、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省人事厅和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院将开展全员聘任工作,具体实施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的部署时间表进行六、院内人员流动工作1、人事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动、聘任及聘余人员的培训、安置和管理工作2、教职工学院内部流动可在三种情况下进行,即由学院组织院内的岗位聘任工作、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出面调动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3、教职工在院内流动的应该满足流向单位必须有相应岗位和流动教职工应满足相应岗位要求等条件个人申请院内调动的必须征得原单位和流向单位的同意,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4、院内流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离岗前的交接手续才能到新岗位就任七、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一)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和培训计划1、人事处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拟订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充分酝酿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交院党委会审核通过2、人事处根据学院发文确定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拟订每年年度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人事处代表学院审核系部提出的教师培训计划,并督查其执行情况。
3、系部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负责拟订系部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和系部教师培训计划交院人事处,并具体落实教师的培训任务4、系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系部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总结报告交人事处各系部对本单位的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负责5、人事处根据全院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拟定学院年度师资队伍建设总结报告二)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建设工作1、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科技处拟定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办法,在充分酝酿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交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2、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考核学院成立由人事处牵头的资格审核考核小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科技处对初选名单和考核材料进行审核3、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和系副主任、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实训干事组成的系部推荐小组,系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汇总,签署推荐意见;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内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签署考核意见4、人事处把被选拔或考核的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选拔的报批名单或考核结果(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本人为申报对象的,原则上应予回避)。
5、选拔的报批名单或考核结果公示一周后,人事处把报批名单及公示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实施三)师德师风建设工作1、人事处牵头会同监审处、教务处、学工处、科技处、宣传部、督导室等部门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负责指导系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察各系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2、系部根据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制定系部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开展与检查工作,向学院汇报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八、 其他管理工作1、教职工人事档案由学院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催缴教职工各种人事档案归档材料2、人事处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各院机关总支和系部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时要控制在学院下达的高级职称比例以内,不得突破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及总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的审核、民意测验等材料准备工作,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投票工作人事处负责把非本院评审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学院推荐后按要求送教育厅人事处3、人事处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人事处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工会、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4、做好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作;做好遗属补助的审批工作。
5、人事处负责做好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和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伤、残、亡职工的善后工作6、人事处负责制定有关学院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