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料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商品房类使用〕测绘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目录受托测绘声明测绘说明测绘成果一、房屋建筑面积总表〔表 1〕二、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2〕三、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3〕四、房屋分户建筑面积分摊计算明细表〔表 4〕五、房屋分层平面示意图附件: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受托测绘声明一、 本技术报告是受 的委托出具,其测绘成果系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完成.二、 委托方已声明对所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测绘的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 性负责.三、 本测绘成果仅作为委托方委托测绘 的工程使用,不作为其他用途.四、 竣工实测工程作业人员 对本工程进行了实地测量,并由 计算完成.五、 预测工程由作业人员 测算完成.工程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检查人〔签字〕:年月日科室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测绘说明一、本技术报告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二、工程名称:三、工程坐落:四、工程类别:五、测绘目的:六、测绘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七、测绘工程依据:1 、委托方根据?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约定应提供的属于本测 绘工程使用的资料2 、 其他依据〔请文字说明〕:3 、其他说明 :八、测绘日期:九、委托方情况: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地址:委托方经办人:委托方 :附件: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房屋建筑面积总表〔表 1〕工程名称宗地号坐 落图幅号面 积 统 计宗地面积建筑总面积 〔含人防〕苴丿、中地上主体面积地下面积屋面附属用房面积人防面积层数统 计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备注:二、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2〕工程名称:层次建筑面积备注总 计本表说明:本表的分层建筑面积为按房屋外墙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没有划分及分摊共有共用面积.三、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3〕工程名称:层次共有共用面积名称 〔按名称列出〕面积分摊范围备注应分摊不分摊总 计四、房屋建筑面积分户计算明细表〔表 4〕工程名称:部位及房号建筑面积其 中共有共用面积计算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含阳台〕阳台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共用 建筑面积备 注小计合计五、房屋平面示意图附件: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委托单位:年加盖公章〕月日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别墅类使用〕测绘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目录受托测绘声明测绘说明测绘成果一、房屋建筑面积总表〔表 1〕二、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2〕三、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3〕四、房屋分户建筑面积分摊计算明细表〔表 4〕五、房屋分层平面示意图附件: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受托测绘声明一、 本技术报告是受 的委托出具,其测绘成果系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完成.二、 委托方已声明对所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测绘的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 性负责.三、 本测绘成果仅作为委托方委托测绘 的工程使用,不作为其他用途.四、 竣工实测工程作业人员 对本工程进行了实地测量,并由 计算完成.五、 预测工程由作业人员 测算完成.工程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检查人〔签字〕:年月日科室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测绘说明一、本技术报告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二、工程名称:三、工程坐落:四、工程类别:五、测绘目的:六、测绘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七、测绘工程依据:1 、委托方根据?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约定应提供的属于本测 绘工程使用的资料2 、 其他依据〔请文字说明〕:3 、其他说明 :八、测绘日期:九、委托方情况: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地址:委托方经办人:委托方 :附件: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房屋建筑面积总表〔表1〕工程名称宗地号坐 落图幅号面积统计宗地面积建筑总面积数据统计户型楼〔幢〕号层数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备注:、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2〕工程名称:建筑户型及幢号建筑户型及幢号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合计合计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合计合计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合计合计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层次建筑面积〔含阳台〕阳台备注合计合计本表说明:本表的分层建筑面积为按房屋外墙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没有划分及分摊共有共用面积.三、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表 3〕工程名称:建筑户型 及幢号层次共有共用面积名称 〔按名称列出〕面积分摊范围备注应分摊不分摊总 计四、房屋建筑面积分户计算明细表〔表 4〕工程名称:建筑户型、幢 号及房号建筑面积其 中共有共用面积计算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含阳台〕阳台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 共用建筑面积备 注小计合计五、房屋平面示意图附件: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委托单位:加盖公章〕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平房使用〕测绘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