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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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经济关系特别是劳动关 系的变化,促使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提出,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 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权利探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一、劳资关系中的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劳动者权利,又称劳工权利或劳权,指处于现代劳资关系中的劳 动者所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全部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的总称。一般而言,劳动者权利的概念具有复杂性和开放性,并具有不断 发展的特性。尽管如此,我们可以从类型上将劳动者权利分为两个层 面的内容:一是作为人权的劳动者基本权利,它是劳动者权利中的基 础性内容,包含较多的人和社会伦理的内容,如劳动者的生存权、健 康权、自由

2、权、平等待遇权、发展权以及由此派生的一些具体形态的 权利,如体面劳动权、公平参与劳动成果分配权、更多层次的政治参 与权等;二是基于产权理论的财产权利,如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在具 体的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权利实际是上述具体内容的综合,在内涵和 外延上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经济关系特别是劳动关 系的变化,促使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提出。其中,生产要素的市场 化和劳资矛盾的显性化,是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受各方重视的最直接 因素。长期以来,中国依靠充足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加工 制造业并成为全球制造业的中心,

3、保持了 GDP 持续高增长的经济发 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解决了庞大的就业需 求,为劳动者就业提供了利好,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帮助;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与企业长期各取所需,在某种程度具有利益关联, 导致工人的呼声和利益诉求遭受忽视和压制,给经济发展和劳资关系 协调埋下了很深的隐患,并开始不可抑制地凸现。尽管劳动者权利遭 损害的形式不尽相同,但却同质化地反映出一系列问题:劳动者的价 值被严重低估、未能获得与其劳动付出相应的报酬 ;劳动者安全保护 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劳动者职业病频发、休息权和健康权问题凸显; 劳动者利益得不到有效表达;劳动者缺乏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

4、 有效渠道;工会不足以担任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利益的组织机构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整个社会经济核心的资本,一方面起着 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则对劳动实施控制和压榨。在一定 程度上,用工单位和个体劳动者的关系是一种支配和被支配,控制与 被控制的关系,劳资关系严重不均衡,而后果是:劳动者在涉及自身 利益的社会行为中,受强势的用工单位的支配和控制,与用工单位在 利益博弈中始终处于劣势;劳动者的利益表达渠道匮乏、单一,由于 自身知识水平和能力有限,不得不采用非制度化的方式进行表达 ;劳 动者的利益表达不仅分散、无力,而且对政策和法律制定施加的影响 力也很小;劳动者组织化能力低、程度弱,社会协助

5、体系不完善,充 当代言者角色的工会组织比较弱势,大多数不能或不敢作为,导致劳 动者正当利益缺乏最基本的保障。由此,对劳动者的组织化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政治分析,探讨 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权利的实现路径,扩大劳动者的社会影响力,已经 成为一个普遍而重大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问题。随着经济的全 球化发展进程和中国加入WTO,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也具有了国际化 的特点,单纯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探讨劳动者权利的实现,是不够全 面的,需要学习和借鉴国际上的做法,用更广阔的视野来探求解决之 道,本文尝试从利益组织化的角度来加以分析。二、利益组织化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何谓&Idquo;利益组织化” ?

6、&Idquo ;从一般意义上讲,利益 组织化是指在利益高度分化的社会中,一些分散的利益主体基于其利 益的基本一致性,而进行联合并以一定的组织结构约束这种联合的状 态” 组织化程度的高低,主要由组织成员所具备的获取资源的 能力、掌握和占有资源的多寡、利益驱动的强度、组织结构、决策方 式以及组织动员的能力等指标体现。其中资源包括指组织资源、经济 资源、文化资源、信息资源等。有效参与程度与组织化的程度息息相 关,组织化程度的强弱是影响参与有效度的重要因素:第一,组织参 与可以对相对分散、相互冲突的成员个人主张和利益需求进行有效集 中和有机整合,对冲突进行弱化和协调、对共同的主张进行强化和

7、放 大,增强成员的团结与凝聚力,利益表达的影响力更大 ;第二,利益 组织化可以增强分散利益主体有效参与的行动能力,使行动更理性 ; 第三,公民通过利益组织化的方式进行社会参与,可以构造一个各种 不同利益团体良性互动、有序竞争的社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个 人方式参与方式所引起的参与非理性和不平衡态势 ;第四,利益组织 化能够为高效、理性而有序的公众参与培育社会基础,为社会治理和 社会结构转型提供支持。但是,如果资方和劳动者利益组织化程度和能力差别巨大,那么 强势的一方就会利用自己的优势,通过与政府建立利益共同体、建立 信任和友情关系,与公权力相结合,有效地影响立法和政策制定与执 行,造成更有利

8、于其利益的局面,而劳动者却无法对立法和政策制定 施加有效影响。甚至有可能出现更坏的情形,那就是强势资本绑架公 权力,导致有的国家机构异化为强势资本所有者群体实现、保护其利 益的工具,自觉或不自觉地持续性地偏重照顾强势资本所有者群体的 利益,牺牲劳动者群体的利益,丧失了第三方本应具备的自主性和公 正性。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本身就是不平等关系。为 了能够适当生存,每个劳动者都需要一份工作,一般情况下不能自由 选择用工单位,但用工单位却可以自由选择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 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也并不平等。劳动者必须遵守用工单位对 企业早已经制定好的符合

9、用工单位利益的规则,用工单位作为商品和 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用工单位会尽可能地降低 生产成本和劳动者工资成本。而这种关系自由发展的最终结果对劳动 者十分不利。2、片面追求GDP,导致政府职能错位,部分地方政府与企业或商 业利益团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和企业追求 利润,这两个目标是在一定程度上是统一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有赖于企业的合作和支持,如果企业不合作、不支持,将会给当地的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也会给地方官员政绩造成 不利影响甚至承担某种责任。因此,行政机关的中立性受资本所有者 的影响,更容易偏向资本所有者一方。3、用工单位和劳动

10、者个人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劳资关系的不均衡。 从本质而言,企业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组织体,而劳动者是单独的个体, 而且劳动者阶层并未经有效组织,单个的劳动者难以实现对地方政府 的支持和影响。同时,劳动者利益过于分散化,没有被有效地组织起 来,并未形成有效的组织结构,根本无法和组织化程度高的用人单位 相比,劳动者对政府的影响远远低于用工单位对政府的影响。相对于资本所有者而言,劳动者一方处于弱势的不平等地位,以 资本所有者为代表的用工单位在劳资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而劳动者 处于受支配的地位;资本所有者占有的资源丰富,获取资源的能力较 强,对政府以及社会都有较大的影响力,而劳动者占有资源的能力和 获取资源的

11、能力都比较弱,影响力也较弱;资方利益组织化程度高, 劳动者利益组织化程度低;这些差异必然会加剧两者利益代表组织结 构形式和组织代表能力的不平衡,也必然会影响到两者利益代表的公 平程度和利益的最终实现情况。可见,从利益组织化的角度来看,实 现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本质要求就是实现劳动者的利益组织化,弥补个 体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所面临的资源、信息、政策影响力等方面的弱 势,使劳动者的利益组织化程度与资方基本一致,从而实现自身的利、人益。三、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权利实现的困境及其成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劳动者的 权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的 不足等

12、原因,导致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损害劳动者权利的现象,劳动 者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权利依然面临诸多困境。(一)劳动者权利实现面临的困境中国 30 多年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利益阶层不断分 化、利益格局不断形成和演变的过程,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利益的多样化有利于保障社会良性互动发展,避免单一利益组织的专 制统治,但前提是拥有合法合理的利益代言和利益博弈机制。现阶段, 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完善、现代民主机制的缺失,不同利益群体的组织 化能力存在很大的差别。少数强势的利益组织,如企业和其他利益组 织,由于拥有资本、人力资源等相结合的优势,组织化能力较强,组 织化程度较高,能畅通表达自己的

13、诉求。而作为人数众多的普通劳动 者,既无权力、资本带来的话语权,也并没有实质上的“组织 化权利&rdquo ;结社自由,更由于文化层次和技能的限制,处于分散 的、未经组织的状态,在与资方的对话和博弈中极为弱势,难以实质 性地参与、影响到政府政策的制订,没有能真正代表他们利益、可以 为他们代言的组织,与政府、其他利益组织进行博弈,站在劳动者的 立场上去制定、通过涉及诸多利益分配的法律、国家方针政策。另一 方面,地方政府出于追求高 GDP 和良好政绩的需求,往往站在资方 一边,使得劳动者在与资方的利益争诉中难以获得公权力的支持,有 时甚至公权力成了他们维权的障碍。& Idquo;富士康

14、悲剧& rdquo;和 & l d q u o ;本田罢工& rd q u o ;事件都暴露出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由 于利益组织化缺失所带来的困境。1. 劳动者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工会维护工人权利的能力不足。利 益表达指& I d q u o ;公民个人或一定的利益集团向党和政府提出自己的 愿望、要求的正当行为,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做出决策的基础和前 提,也是人们在政治上追求民主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 ”利益表达是劳动者利益实现的首要环节。利益需求是否能够成功 地传输到决策层,是否能够影响决策者的决策倾向,关系到其正当利 益的实现。利益表达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利益表达的开始,既是

15、政府政治行为的逻辑起点、重要前提和现实基础,也是政治系统运作 的动力源泉。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曾这样描述利益表达: &Idquo; 当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一项政治要求时,政治过程就开始了。这种提 出政治要求的过程称为利益表达。”现阶段,我国劳动者表达 自身利益诉求的机制不完善,渠道狭窄,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基层工会 只是一个形式上的代表,要么是站在资方的立场,要么是毫无作为。 劳动者只能进行自我表达,但由于组织化缺失,又存在利益表达能力 不足、利益表达个体化、分散化,难以形成合力,对社会和政治的影 响力很小。2. 劳动者利益受损现象突出,缺乏有效的维护和救济手段。由于 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

16、处于受控制的弱势地位,其正当的、合乎法理的 经济权利经常会受到损害,部分劳动者甚至连最起码的工资报酬都不 能及时足额发放,最低底线的劳动条件都得不到保证,在劳资关系中 地位低下,不能获得最起码的公正对待,更不用提享有用工单位生产 经营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民主管理权利了。制度化的 维权方法,如求助劳动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由于成本高、效率低, 耗时长,经常不被劳动者采用;寻求工会帮助的方式,由于工会权力 和能力极为有限,也经常被劳动者弃之不用。劳动者为了有效实现法 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往往会采用非制度化的维权方式,利用自身的资 源和力量进行,如以自杀相威胁、个体谈判、集体游行或静坐等,这 些非制度化的方式要么因不合法得不到公权力的支持,要么因为力量 悬殊难以奏效,要么因为属于集体行动得到政府的重视,有可能予以 解决,也有可能牵头人会被政府以聚众闹事等名义打压或分化瓦解, 利益能否如预想一样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即便权益得到实现,这种 集体行动也只是临时性的维护具体权益的活动,不具有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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