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14064112 上传时间:2023-07-0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0.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权利和义务与教师相关法律条例解读权利和义务解读文本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权力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 验;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 分发表意见。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 . 按时 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持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 .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 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 贯彻国家的教 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

2、教师聘约完成教育 教学工作任务。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 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 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 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富于学生的行为或者 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学生保护解读文本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学校和教师应当关 心学生的健康。应当为学生根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应当保证学生休息文娱、体 育和课外活动的时间不得额外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沮不得将学生的活动 设施、场地移做他用。学校

3、和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组织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引导学生观看、阅读有益的视、听、读物。对进入青春期的学生应当适时进行青春期教育。 发现学生早恋,应当会同家庭教育、劝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得对学生实施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教师对后进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或者放任不管不得擅 自停止学生上课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 的活动。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对缀学学生或者违法犯罪学生落实教 育、帮助措施。学校和教师对在校学生中的孤儿离婚家庭子女、再婚家庭子女、 非婚生家庭子女以及

4、残疾学生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 帮助他们克服学 习、生活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困难教育其他学生尊重爱护他们。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家访制度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并对家长进行家庭 教宵指导,发现学生旷课、逃学和其他不良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家庭或 者其他监护人并会同他们教育学生改解读文本: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 怠外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一.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 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的二. 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的三.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的四.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五 . 学校

5、 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 的卫生、安全标准的六. 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 活动 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七 . 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 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 未予以必要照顾的八 .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九.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十.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 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十一.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二. 学生擅自离校发生的;

6、三. 学生 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四. 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五. 学生自杀、自伤学校管 理并无不当的:六.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学校管理并无不 当的;七. 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八. 教 职员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九 . 不可抗力造成的十. 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考核解读文本上海市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学 校实行教师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入教师考核档案作为受聘任教、 晋职晋级,确定工资、实施奖励的依据。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考核方法 并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福利待遇解读文本

7、:上诲市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对高等学校中连续担任副教授、教授职务并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 每满五年由所在学校安排半年的专业进修或者学术休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高于本市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百 分之十。中小学教师按照规定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教龄津贴应当逐步提局。本市对不设在城镇的偏远农村学校的教师,其职务工资向上浮动 一个档次连续工作满五年的予以固定,并再向上浮动一个档次。具体办法由市人事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 发放。农村学校教师的工资由县或者区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有条件按时 足额发放的地区 也可以由乡、镇人民

8、政府负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教师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于 教师住房建设的财政拨款要逐年增长 *并对建造教师住房子以优惠政策。教师住房人均面积应当达到或者高于全市城镇居民的人均水平。教师在购买公有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出售公有住房的有关 优惠政策本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分配、出售或者出租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 对教师家 庭应当予以优先。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 便。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对特级教师和获得国家或者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誊称号的教师 在医疗保健方面予以照顾具体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健康检查对于年满 45 周岁的教师每 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所需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办学部门 予以保证。教师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养老金。教龄满30年(女教师满25年)在学校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应当享受养 老金优惠待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等学校教师在学校退休的按照规定享 受养老金优惠待遇。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按照国家的规定予以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