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样本(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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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案管理制度样本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_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按规定签字。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2、负责办理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终末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

2、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7、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_,不得随意泄露。8、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9、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10、晋升职称等因医务人员个人需要的病案,原则应在病案室复印后及时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分管院长审批续期,但原则不得超过一个月。11、院外

3、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实习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12、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务科或质管办审批。13、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提供复印件,按规定复印,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14、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原件。病案管理制度样本(二)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病历应保持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科室应对住院病历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损毁,未经批准住院病历不允许查询或者复印、复制。3、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总医师、主治

4、医师、科主任组成。住院总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有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平时由各临床治疗小组主治医师重点把关,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最后把关。4、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病案,由科室制定专人送住院处。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由病案室及时收回,死亡病历在_天内收回(科室完成死亡讨论,并按照规定记录死亡病例讨论),病案室对病历及时_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规范及时改正后入室存档,原则上永久保存,至少不低于_年。教学需要、特殊情况、特殊保健对象病历和涉及重大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处理终结后病历单列保存。6、病案室回收

5、病案时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党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的,其报告单要做登记,待取得报告结果后应及时归档。由病案室按规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7、病案实行个人唯一编码制,每个住院患者每次住院使用同一编码,如办理入院手续是出现两个编码,病案归档时应合并为一个编码。8、病案室应检查首页各栏填写是否完整,同时填写完成卡片、病案号码,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法做好手术和疾病分类,并将病案整理装订成册,登记存档。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查询复印病历和复制病历材料时,按照并按复印管理制度办理。10、病案借阅按照病案借阅制度执行。11、病案室应保持清洁整齐,病案室内禁止吸烟。病案借阅制度1、病案室应清洁卫

6、生,严禁烟火,严禁喧哗,保持安静,为借阅者提供舒适的查询、借阅环境。2、病案一律在病案室内阅读、摘录、病案带出病案室需由医务部批准,病案室备案后方可带出病案室。3、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院外医疗单位、保险机构、司法机关灯单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经医务部批准,方可阅读、摘录或复印病案的客观部分,包括:住院病例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检查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4、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报请医务部批准,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5、为了保证病案的有序供

7、应,大批量或多部门集中借阅时需事先预约,病案室按优先原则,时间顺序、日阅读量等,合理分批提供所需病案。6、病案室管理人员应将有关借阅资料登记清楚,完整,核对所借病案页码、页数,规定借出时间。7、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子啊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8、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注标或污损、撕毁、遗失病历。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并按时归还。9、病案室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病案室管理人员应核清归还病案的完整性,方可

8、销毁借条。病案复印管理制度1、如有需要,下列人员和机构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1)患者本人或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3)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4)职称评定机构;(5)本院医务人员用于医疗、教学、科研时;(6)公检法部门。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其有效身体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_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事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

9、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_明,死亡患者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_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_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_明后予以协助。3、医务部受理申请后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给予同意复印或复制

10、的病案的相关手续。4、病案室依据医务部审批同意书,提供相关的病案资料,复印或复制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病案复印或复制必须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将所需复印或复制的病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医务部工作人员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复制,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6、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应在医患双方代表共同在场时进行封存,封存的病案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案管理制度样本(三)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

11、,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

12、在出院(死亡)后_至_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_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_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宾川县何仙医院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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