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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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文 (6 篇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生产管理制度第 1 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

2、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 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供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 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 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

3、及时供给。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贴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贴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_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 ) 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4、;( 五 ) 脚手架工程;( 六) 拆除、 * 工程;(七)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 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到达必须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 ,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 _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 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第四十_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_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 由总承包

5、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 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 配备救援器材、设备, 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五十 _ 大 , 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 , 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 妥善保管有关证物。第五十_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职责:(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贴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 )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第

6、五十_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职责:(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 )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提议的。第五十_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职责:(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 )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

7、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 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_大安全事故的, 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第五十_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第六十_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 )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 , 未经

8、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供给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 )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 )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第六十_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 ) 未根据不一样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

9、变化, 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团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贴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 )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 ( 四) 项、第 (五) 项行为 , 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职责。第六十_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职责人员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职责:(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10、的;( 二 )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第六十_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 2 万元以

11、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第六十 _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 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 , 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 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 无故不参加者, 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 并纳入年终单

12、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三、会议资料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 , 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3、针对生产状况, 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 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五、每月 30 日上午 8: 00 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 , 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 , 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避免事故的发生

13、, 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 特制订本制度。一、三级教育: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 ) 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本公司生产特点 ; 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 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 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 ( 项目级 ) 。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 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

14、识考试合格后, 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 班组级 ) 。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 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 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操作。二、特殊工种教育: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 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 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三、日常教育: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坚持五同时, 异常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 教育员工遵章守纪, 履行安全职责。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 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 , 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

15、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 抓好典型 , 加强经验交流, 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 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 要不断提高质量, 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E、交流推广先进白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I 、总结安全生产规律, 表扬好人好事, 批评各种错误倾向。四、安全考试: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 次 , 考核形式多样, 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 补考不合格 , 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 ,再进行补考, 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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