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管人员七新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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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题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V )2.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X )3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V)4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V)5行政处罚中的“责令停止生产”是有时间限制的。(V)6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相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V)7.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 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证。(

2、V)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V)9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方可投入使用。(V)10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X )11. 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 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V )12.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 V )13.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

3、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的,无权撤销原批准(X)14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X )1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X)16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V)17.煤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X )18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

4、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 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X )19.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 生产活动。(V )2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V )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V )22.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V )23. 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是

5、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之一。 ( X )2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V )。2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企业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V )26.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 全生产条件之一。 (V )27.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 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V )28

6、.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V )29.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V)3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 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X )3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5 年。 ( X )32. 煤矿企业应当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V

7、)33.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与煤矿企业的生产服务年限相同。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与 期满前6个月向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X)34.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煤炭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煤矿企业应当 接受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V)35.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 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V)36. 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的培训 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V)37.

8、职业危害申报以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V)38. 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 离开煤矿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 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V)39.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需要审 查基本条件。(X)40. 煤矿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V)4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资格证培 训,并经考核合格

9、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V)42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V)43.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不需要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X)44.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首次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 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X)45.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 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V)46.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V)47.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

10、安全生产隐患。(V)48.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 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V)49.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V)50.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 的煤矿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V)51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V)52. 安全评价可对系统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但不能确认系统的危险性。(X)53. 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

11、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O(X)54班组安全管理要以生产效益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为目标。 (X )55.直接责任是指与事故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事故的发生起直接作用的责任(V)56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V )57. 无论工伤事故责任是否在于劳动者一方,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 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 (V )58.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的是企业将原有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按照体系管理的方 法予以补充、完善以及实施的过程。(V)59事故的发生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偶然事件。(X)60.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两证”

12、和“一标志”,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 标志。 (X )6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V)6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V )63. 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 (V )64.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要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V )65.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W)66. 危险源是控制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的失效。(X)67安全系统工程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论、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

13、价和安全 措施。(V)68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X)69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 风自救系统、排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X )70.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 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V)71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 场处置方案。 (V )72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 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

14、要内容。 (V )7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V)7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 演练。(V)75.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V )76.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 实施. (V)77. 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 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

15、部门。 (V )78.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V )79.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其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 何煤矿的矿长 (X)80. 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劳动安全生产保障,是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权利。 (V )81.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V)82. 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V) 83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 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V)84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V )85.采取了防护措施后,可以在防隔水煤柱中采掘。(X)86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V)87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 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 (V )88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 胁进行管理。 (V )89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 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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