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用等效原则看车标名称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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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本文从语用等效原则的理论出发,结合商标品牌的翻译的特点,结合实例,分析国外 驰名汽车品牌的翻译方法,指出汽车品牌的翻译可以采取音译、直译、意译、音意合璧四种 方法,以达到理想效果。关键词:语用等效原则;车标名称的翻译;音译;直译;意译;音意合璧 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各大汽车公司在对市 场的重新定位后不断制造经济实惠的汽车,私家轿车已不再是仅供少数有钱享用的奢侈品, 而是成为了普通大众消费得起的商品。外国汽车公司蜂拥进入中国市场,面对众多妁国际汽 车品牌,许多消费者如不知其意,则难以选择。笔者从语用等效的原则出发,结合实例,来 分析国外驰名汽车品牌名

2、称翻译的原则与方法。一、语用等效原则与品牌的翻译何自然提出语用翻译是“一种等效翻译观”它“可以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分别研究语言 等效和社交语用等效的问题”。他认为“语用语言等效翻译近似Nida(1964)提倡的动态对等 翻译Dynamic Equivalence”。所谓动态对等,即“不拘泥于原文的形式,只求保存原作 的内容。”用译文中最切近将这个内容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将这个内容表达出来,以求等效” 而“社交语用的等效翻译,则是指为跨语言,跨文化的双语交际服务的等效翻译”它所采用的 翻译方法最不固定,倘若译者的目的是让读者领会原著,译者可以在正确理解原作内容的 前提下,并不拘泥于原文,而使译文“顺

3、从读者的文化习惯,变洋为士,使他们乐于接受;或 强调以原文精髓为目的,译文力求体现原文的风格与文化背景,让读者领会异域的风土人 情,增长见识”(何自然,1997: 186)。在翻译实践中,很难明确区分语用语言和社交语用途 两种等效,因此,译者可不必拘泥于求得哪种等效,只须着重表达原作的意向或语用用意 就行。故从这一点看来在商标名的翻译中必须要进行创造性思维。以SL(Source Language) 商标为基础,译出的商标名要考虑到接受群体的自然生活习惯、生活习俗、宗教信念、生活 方式、审美趋向等因素;译出的商标名也应符合广告学上对商标的要求,应该能吸引目的 语消费者,激发美好的想象与购买欲望。

4、由此看来语用等效原则(principle of pragmatic equivalenceeffect)最契合商标名翻译的各个方 面,可以用来指导商标名的翻译。按照这个原则的理论观点,商标的译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译名本身应具有品牌名的形式。二是译名必须能够产生与原牌品一样或近似的功能。也 就是说,译名在语音上应好认,好读、好听、好看,做到音、形、意的完美统一;在语用上 应具备劝诱功能,要跨越译入语的文化障碍和语言因素的制约,符会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心理, 便于在消费心中激起购买欲。在商标翻译的实践中,“音、形、意”美的完美统一是语用等 效的最咼标准。二、汽车品牌名称的翻译方法(一)音译音译是

5、商品从源语译入目的语的惯用手法。因为许多汽车品牌是以创始者的姓氏命名的,因 此,许多国际知名汽车品牌采用音译法,如美国著名的“ Ford”汽车公司,音译为福特,“Chrysler”译为克莱斯勒,“Dodge”译为道奇,“Buick”译为别克。另一美国名车“Cadillac”, 之所以此命名,是为了纪念勇于开拓新世界的法国皇家贵族军官、探险家安东尼门斯凯 迪拉克,是为了向这位在1101 年建立了被誉为“汽车之都”的底特律的英雄表示敬意。因 此我们直接译为“凯迪拉克”。而这一专有名词在英语语言中有了另外一层含义:极品(the bestone)。英国贵族品牌Rolls-Royce是以英国工程师Hen

6、y Rolls和另一英国贵族、汽车销 售能手Strat Royce命名的,因此直译为“劳斯莱斯”此品牌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曾经 有过这样的规定:只有具备贵族身份者才能成为其车主。它是英国女王的“御驾”,其外表 咼贵,车内装修豪华。而 RollsRoyce 公司的另一著名 Bentley 轿车是创始人 Wah owen Bentley,因此直接音译为“宾利”。宾利轿车更多地满足了富有的年轻人追求高速驾驶、寻 求刺激的需要。而英国女王将自已的“御驾”由“劳斯莱斯”改为“宾利”更增加了“宾 利”豪华、辉煌的贵族气派。其他的音译类型如意大利的“Fiat”音译为菲亚特,德国的名 车“Audi”音译为奥迪

7、,美国著名越野车“Jeep”直接音译为吉普,意大利著名赛车品牌“Ferrari” 音译为法拉力、日本“Mazda”音译为马自达,响亮干脆。美国福特汽车企业推出的产品“Transit” 音译为“全顺”,颇有一路平安的寓意。正如其产品所说的“全顺一路,安全永久”。比起直 译来更符合中国消费者求顺的心理。二)直译 中西文化中共有的概念和信息在品牌互译中几乎可以直译。直译就是在不违背译文语言规范 以及不引起错误联想或误解前提下进行的。在译文中保留原文的意义形象和句法结构的方法。 此法忠实原商品的含义,如果原商标含义美好,寓意优雅,而直译能较好地表达原商标的含 义,同样具有促销功能。例如:丰田推出的Cr

8、own”轿车,直译为“皇冠”已足以超凡脱 俗,且寓意优雅,意为汽车中的极品,符合中国人的消费心理。日产公司的Blue Bird”直 译为“蓝鸟”,中英文商标都有74。象征车速之快的意思,此译法符合等效原则。德国大 众汽车公司的“Beetle”,因为其外形象一只甲壳虫.在1973年2月柏林汽车博览会上展出 对,美国时代周刊的记者对大众汽车做了报道,讥之为“Beetle”。而最初被希特勒命 名的“KRAFTDURCHFREUDE”(充满活力的欢愉),无人知晓,直译为“甲壳虫”形象生 动,家喻户晓。(三)意译意译也称创新翻译(梁志坚,2001: 123),是对常规翻译方法的一种补充。根据原商品的读

9、音展开联想或从商品的性质入手,摆脱原商标字面意义束缚,开拓新的思路,创造出有特色 符合中国人审美观念的译名,赋予商品目的语美好的文化联想意义,以求功能对等,符合 等效原则。此译法中最经典的例子是德国名车BMW,她的创始人是卡尔拉普(Karl Rapp) 和古斯塔夫奥托(Gustav Otto)最初研制飞机,所以该公司原名BFW:即巴伐利亚飞机制造 厂。后来,吉斯坦奥托改造汽车,并子1917年7月20日正式将公司改名为BMW,英 文是Bavarian Motor Works即巴伐利亚汽车制造厂。“BMW”是字母缩写,在德文里只有商 品信息,并无文化涵义。在汉译时如直译则太长。既不简洁也无任何美感

10、,如保留“BMW” 的称呼,则不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也没有发挥出语言能传达信息的作用。从英文字母“B”入手,联想到作为声母的发音b,仓U造出“宝”字,即宝贵、珍贵,体现了车的昂贵 价值;再看看她的第二个字母M,中文里由m声母开头的字很多,怎样把它同车联想起来 呢?在汽车还未发明之前,人们的交通工具就是马,两者联想起来就是宝马、良驹。因此意 译为“宝马”。这样就使现代载人工具蕴涵了丰富的汉语文化信息。此译名不仅优美响亮, 而且个性鲜明,增添了中国文化信息的审美观念。宝马风驰电掣,一日千里,把这款汽车的 外表和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而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另一汽车品牌“Legacy”,如果直 译为

11、“遗产”,在中国人看来不太吉利,认为是死人用过的东西,但现在译为“力狮”在西 方文化中,狮子是力量和好战勇猛的象征。在中国文化中,“狮”意指官运亨通,飞黄腾达, 因此,译名有异曲同工之妙,定能引起中国消费者的青睐。看另外一例,别克公司推出的“Regal”音译为“君威”,体现君子的威严,其广告语“心致行随,动静合一”更显其君威。 其他例如“Lexus”译为凌志,令人联想到壮志凌云。(四)音意合壁 音意合壁的译法是传达商标神韵的有效手段。所谓音意合壁又可称为谐音取义,即并非严格 准确地按照音译,而是仅与原商标品牌发音大致相近的谐音,赋予译名实际意义,利用汉字 所蕴涵的多义文化信息,诱导接受信息者产

12、生联想和遐想,起到跨文化营销的理想效果。 如德国名车Mercedes Benz是以奥地利巨商Emil Jellinck之女Mercedes(优美、慈悲之意)和 该企业创始Carl Friedrieh Benz的姓氏合二为一形成的。曾被音译为梅塞得斯本茨,台湾 译为“宾士”,香港译为“平治”。三种译法相比较而言,第一种音译忠实于源语,但毫无内 涵;第二种虽显得高雅,却难以体现轿车的特点;第三种“平治”两字令人联想到大学 中“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名言,但同样未能体现产品的性能和特点。现译为“奔驰”, 既遵从了原英文的读音,又从汉字字面上体现该车的优越性能,令人联想到驱车奔驰在广阔 原野上的美景,

13、译出了形神兼备、恰如其分的韵味。另一英国名车Jaquar,直译应为“美洲 虎”,但我国译者采用音义合壁法译为“捷豹”,音似,又有神韵,体现出车速快如豹子之意。 在我们中国人的的印象中,豹比虎速度要快,给人淋漓畅快的感觉,在野性中保持优雅,体 现了越野车的功能,也体现了等效的原则,即功能对等。法国名车Citroen译为“雪铁龙” 因为龙在中国文化中吉祥、高贵,是权贵的象征。而美国越野车Hummer,如果直译则为“风 鸟”但根据其外型和功能看,音意合译为“悍马”,更神韵俱佳,译为“马”非常形象传神, 体现其功能和特点,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马早就是人们的坐骑,而在中国神话里,千里 马能日行千里。“

14、悍马”,即强悍的千里马,神形兼备,让消费者有跃跃欲试的冲动,激起强 烈的购买欲。还有Bora,译为宝来,Porsche合译为保时捷,都是音译合壁翻译中的叫绝之 译。三、结语在翻译科学探索(1964)书中,奈达就明确指出:“在动态对等翻译中,译者所关注的 并不是源语信息和翻译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一种动态关系,即译语接受者和译语信息 之间的关系,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可见,奈达的翻译理论 强调的是两种语言的接受者的感受应该大致相同,追求是两种效果之间的对等。按照等效原 则的理论观点,品牌的译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译名本身应具有牌名的形式;(2)译名必 须能够产生与

15、原牌名一样的近似的功能。也就是说,译名在语言上应该好读、好听、好看, 做到音、形、义的完美统一。与此同时,译名还要跨越译入语的文化障碍,符合译 人语国家人们的审美情趣和消费心理,还要注重商品的神,即品牌所蕴含的商品的品质、 性能和促销功能。这些国外知名汽车品牌,之所以跨越中西文化并能译入语(汉语)的消费 者广泛接受,主要原因是,译者遵循了“等效原则”,既顾及了该品牌自身的原有的影响力, 又考虑到汉语语言的文化内涵,在翻译上达到了“功能对等”,即获得了与原品牌一样的近 似功能。参考文献:1 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2 龚箭,陈恒华汽车文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3 肖辉,陶玉康等效原则视角下的商标翻译与文化联系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0,(11).4 张向阳.论汽车商标的文化蕴涵J.长沙大学学报,2005,(3).尤金奈达.国外翻译研究丛书之二翻译科学探索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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