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公交汽车燃料o柴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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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牌文件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公交汽车燃料O#柴油供应商挂牌文件(重新招标) 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二一二年八月目 录一、挂牌公告二、挂牌须知三、供货合同四、响应文件格式挂牌公告 受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就公交汽车燃料O#柴油采取挂牌交易方式公开选择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交汽车燃料O#柴油采购二、项目编号:福顺恒2012政招字第A-P015-1号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挂牌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资格后审)。四、本

2、次公开选择供应商行为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五、获取挂牌文件方式:登陆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查看下载。六、保证金:意向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把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汇入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户头(请注明柴油采购)。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帐号:100158538650015188; 开户行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 开户行3: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030。保证金是否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七、

3、递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 2012年 8月22日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材料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7号楼3层)。九、具体条款详见本次的挂牌须知和供货合同条款。采购单位: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人: 小顾 联系电话: 139595811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怡兴花园A幢203室联系人:小张 小王 小彭 联系电话/传真:0594-2211398招标协助单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小吴、小郑 联系电话:0594-2213633 、2638562 2012年8月挂牌须知一、 项目基本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项

4、目技术规格要求交货地点备注1公交汽车燃料O#柴油采购2年用油量附件1莆田市内业主规定地点二、挂牌程序1、发布挂牌公告及相关文件;2、网上下载挂牌文件;3、按规定缴纳保证金;4、递交响应材料;5、资格审核;6、确定最终供应商三、意向供应商须事先向指定账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并根据本次挂牌文件的要求,在充分了解业主需求的基础上制作响应文件。意向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5、件;3、O#柴油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鉴定书复印件;4、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5、报价承诺函;6、交纳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其与原件相符;响应文件若没有按上述类别和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四、确定最终供应商办法:1、所供应油料在同等价格、质量的前提下,报价承诺函中报价按当地政府公布单价(市场当日油价)每升下浮0.11元为基数进行报价,所填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有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意向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如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或没有按挂牌文件要求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6、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继续进行。4、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意向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满足三家或高于三家时,本次采购按最低评标价法执行(合格的意向供应商的报价承诺函中报价下浮最高的即为供应商),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在全部满足本次挂牌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价格相等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性能、配置高者推荐,价格、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相等者,以服务优者推荐。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在全部满足本次挂牌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直接推荐为中标供应商。五、意向供应商有权了解项目的详尽情况,一经递交

7、响应文件,则已表明完全了解项目、接受本次挂牌文件的有关条款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对项目或本次挂牌文件相关条款有任何异议。六、各意向供应商不得干扰挂牌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其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采购人有权追偿意向供应商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七、意向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2012年8月15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产权交易答疑区提出。我公司将于2012年8月 16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答疑结果。我公司如认为需要对本次文件(包括答疑结果)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不作另

8、行通知。发出的答疑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八、确定供应商后,交易结果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出供应商确认书。供应商在接到供应商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九、成交后,我公司和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收取挂牌费用人民币共 壹万 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十、本文件依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莆政综2010167号)等文件制定。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附件1:项目内容及规格要求

9、一、项目内容及规格要求:1、供应油料在同等价格、质量的前提下,按当地政府公布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每升0.11元为基数,以最低报价确定为供应商。2、意向供应商必须提供O#柴油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鉴定书,同时要对柴油质量和供应油量作出书面承诺,油源必须能确保公交所有车辆正常运行。3、供应商柴油油量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单位标准计量。采购人对油量有权进行随机抽检,如发现油量不足的,供应商应当支付其当月供应油量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经济损失款赔付给采购人。4、供应商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对由于油品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动机任何故障或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支付其当月所供应油

10、量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采购人,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5、供应商必须到采购人指定站点(公交东站、公交南站、保修厂、涵江站、旧公司车场、濠浦公交首末站等新增线路车场)加油,加油设备、消防设备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二、本项目的其他要求:1.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等,应保证这些设备及材料等手续的合法性,在交货、安装或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全部合法证明材料(如: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以及技术参数说明等资料)。2. 意向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响应单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

11、运输、采购保管、国家法定送检的检验检测报告费用、税收、厂家同期相关的无偿(有价)的促销、售后服务等费用。三、验收条件:1、验收时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将根据挂牌文件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2、结构、制造、及工艺要求应符合采购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换货或退货。3、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四、付款条件:每月结算壹次,结算日为每月最后一天,每个结算日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上个月所有车辆加油数量、金额清单及有关凭证送达采购方,采购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后

12、返还给供应商作为结算依据。供应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油款。供货合同甲方: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经挂牌方式对公交汽车燃料使用0#柴油进行采购,乙方系供应商,负责甲方所有公交客运车辆(不含外包、挂靠等非甲方所拥有的车辆)的贰年所用柴油供应。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遵守本项目挂牌公告、挂牌须知等挂牌文件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的权力义务1、乙方提供的油料须以国家标准质量供油给甲方所有车辆使用。2、甲方有权

13、对乙方柴油油量进行随机抽检。如发现油量不足的,乙方应当支付其当月所供应油量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3、甲方有权对乙方柴油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于抽检的检材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若乙方对检材不予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送检。如因油品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动机任何故障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支付其当月所供应油量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油源必须确保甲方所有车辆正常运行,如因缺货造成车辆停驶,应按甲方车辆所误运行线路的趟数产值平均数(以上一个月甲方内部的统计数值为准)全额赔偿。2、乙方提供的油料在与中国石化公司同等油量、价格、质量前

14、提下,甲方不得擅自从其他渠道加油。但因特殊线路,甲方为了方便加油,可自行配卡就近灵活加油。3、乙方柴油必须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且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4、乙方柴油油量必须按照国家质量监督局计量单位标准计量。5、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站点(南站、东站、保修厂、涵江站、旧公司车场、濠浦公交首末站等新增线路停车场)加油,加油设备、消防设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对柴油质量和供应油量及安全责任作出书面承诺。第三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按中标价(市场挂牌价每升下浮 元)及实际使用油量进行结算,每月结算壹次,结算日为每月最后一天,每个结算日后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上个月所有车辆加油数量、金额清单及有关凭证送达甲方,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后返还给乙方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需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油款。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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