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总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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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2春刑法总论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1.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2.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玛丽”轮航行到上海港区时与日本籍“小治丸”轮因双方的过失发生碰撞,致使“玛丽”轮及其货舱中的

2、部分货物受损。基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碰撞引起的货损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B依海牙规则,“玛丽”轮所有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以免责C因甲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公司对本案碰撞引起的部分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D因已知货物受损,所以即使单证相符,甲公司仍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B贸易术语CFR、保险责任、承运人责任、开证行责任 船舶碰撞属于意外事故,且在本案中属于过失引起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对过失引起的货物损失不承担责任,故选项B正确。而平安险项下的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属于保险人的责任范围,故选项C错误。由此,选项A也错误。信用证的开证行只根据单证相符原则支付款项,不涉及货物

3、损失问题,因此选项D错误。 3. 有权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部门是( )。 A各级环保行政部门 B各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省级人民政有权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部门是()。A各级环保行政部门B各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D省级人民政府D总量控制制度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的法律规定。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1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4. 1980年3月,赵明(男)

4、与李敏(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赵秀(1982年出生)和一个儿子-赵林(1990年出1980年3月,赵明(男)与李敏(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赵秀(1982年出生)和一个儿子-赵林(1990年出生)。1994年8月,赵明与李敏在一起车祸中丧生。由于李敏父母年事已高,而且在农村生活困难,所以赵秀和赵林的抚养只能由赵明的父亲赵荣昌承担起来。但是赵荣昌重男轻女,不愿承担赵秀的抚养工作,无奈之下,赵秀只能由李敏的姐姐抚养。2005年,赵荣昌因中风,长期卧床不起对赵林已经无力抚养。此时,赵秀因为头脑灵活,做起了服装生意,生活富裕。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利问题并简述理由:(1)赵林可

5、否要求赵秀承担扶养义务?(2)如果赵荣昌要求赵秀承担赡养义务,赵秀能否因赵荣昌不抚养自己而拒绝?(1) 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如下:一是兄、姐有负担能力;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三是弟、妹未成年。本案中,赵秀生活富裕,有负担能力;赵秀、赵林的父母已经死亡;同时赵林只有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完全符合法定的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条件。所以,赵林可以要求赵秀承担扶养义务。 (2) 不能。根据婚姻法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一是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本案中,赵秀生活富裕,

6、有负担能力,同时赵荣昌的儿子(即赵秀和赵林的父亲)已经死亡。虽然赵荣昌因为重男轻女不愿抚养赵秀,但是孙子女依靠祖父母抚养长大并不是孙子女对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所以,赵秀不能因赵荣昌不抚养自己而拒绝承担对赵荣昌的赡养义务。 5. 甲某得知乙某家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某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遂甲某得知乙某家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某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遂欲返回。突然,甲某瞅见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某不足一岁的儿子,于是将乙某的儿子抱走。第二天,甲某以交换乙某的儿子为条件,打电话给乙某让其筹集10万元后放于某公司的

7、亭子里。甲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C绑架罪D盗窃罪(未遂)与绑架罪数罪并罚D甲某出于盗窃的目的潜入乙某家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现财物,属于盗窃罪未遂,而其将婴儿盗走,以此向乙某勒索赎金,构成绑架罪,这两个犯罪出于不同的主观意图,应当独立成罪,数罪并罚。6. 对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对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这类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包括()。A烟丝B酒及酒精C化妆品D汽车轮胎ACD7. 不属于刑法典明文规定的是( )A.

8、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参考答案:CD8. 某甲在1993年6月到1995年7月担任某玻璃厂(国有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在给其下属企业某经营部批玻璃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该经营部经理乙某送的财物共计价值20万元。另外,甲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民工工资单的方式,从某该厂财务科领走12万元。据查证,某甲系该玻璃厂(国有企业)聘任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A.对某甲应当依据97年10月1日生效的刑法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论处B.对某甲应当适用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商业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侵占罪(职务侵占罪)论处C.对某甲一

9、案,97年10月1日生效的刑法没有溯及力D.某甲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9. 某外国人张某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张某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10.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_,依法享有_,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_,依法享有_,承担民事责任。全部法人财产权$民事权利11. 诽谤罪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主体为一般主体B.主观方面为故意C.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该事实D.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BCD12.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

10、于专利法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 A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所作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A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所作的发明创造B在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C履行本单位交付的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D退休后半年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A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由此

11、可见,选项BCD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还包括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选项A不能确定是否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以应选A。13. 法律相对于国家权力的( ),使得它可能对国家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A制约性B民主性C法律相对于国家权力的( ),使得它可能对国家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A制约性B民主性C科学性D独立性正确答案:D制约性是一个结果,不是相对于国家的一个特点;民主性不是法律独有的,国家也可以有民主性;法律具有科学性也依赖于国家的组织和国家的性质,不是法律相对于国家的特点;而独立性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法律虽然在若干方面依赖国

12、家,但是它一旦产生就有自己的稳定性和相对独立性,这就是它可能对国家产生影响和制约的品质,所以D项正确。14. 养花专业户甲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某日晚,乙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甲对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15. 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

13、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B提示 本题综合考查了邻接权中表演者权、录音者权利和播放者的权利以及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 A项涉及到表演者权,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即通过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的活动享有的各项权利。所谓表演者一般是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或表演、演唱、演讲、朗诵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指挥这种表演的人。所谓表演是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

14、直接或借助技术设备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的行为。所以严格来讲,表演是一种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是一种传播作品的行为。本题中A队与B队两只足球队的世界杯足球比赛不是对某一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不能被认为是表演行为,所以A足球队和B足球队此时不属于表演者,不享有表演者权,因此乙电视台就不可能侵犯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故排除A项。 B、C项涉及到广播电视台者权利。所谓播放者权是指广播组织包括广播台和电视台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播放权、转播权和录制复制权。所谓广播电视节目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的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传播的节目。这些节目既包括对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的播放

15、,又包括对不构成作品的客观事实的报道,如现场直播的体育比赛、演唱会等。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本题中,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对该场足球赛进行直播,享有播放者权利。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侵犯了甲的播放者权利,所以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因此,B项正确。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者权利,所以,C项错误。 D项考查的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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