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由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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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由及依据一、违反“卫生许可证”理案:1. 适用范围: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2. 违反的条款:条例第八条、细则第二十二条。3.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第二款)4. 处罚:(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2)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3)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

2、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二、违反健康管理案:1、适用范围: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即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七条、细则第十条。3、处罚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检测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2、违反的条款:条例第三条、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3

3、、处罚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四、违反顾客用品用具管理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三条、细则第十四条。3、处罚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

4、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五、处置危害健康事故不当案:1、适用范围: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九条、细则第二十一条。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九条。4、处罚: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

5、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五条,细则第七条第二款。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七、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六条、细则第九条。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

6、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八、缺乏基本卫生条件案:1、适用范围:(1)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2)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其他病媒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细则第十五条或第十

7、六条。3、处罚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九、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六条、细则第八条第(七)项。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五)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8、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十、新建、改建、扩建未按照规定办理预审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四条、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六)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十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案;1、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2、违反条

9、款: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细则 第十一条第二款。3、处罚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十二:未按照规定公示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六条,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或第三十条第二款。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

10、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十三、未按照规定复核卫生许可证案:1、适用范围: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八条、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3、处罚依据: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4、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十四、拒绝卫生监督案:1、适用范围:对拒绝卫生监督的。2、违反条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细则第三十一条。3、处罚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细则第三十七条。4、处罚:对拒绝卫生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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