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优先处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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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优先处置规定1. 患者病情危重、就诊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突发意外事 件、镇静后检查的小儿、特需患者适用本规定。2. 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护士送急诊科抢救 室;出现患者猝死时,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应立即进行现场心肺 复苏,并通知急诊科做好急诊抢救准备,条件许可时立即送往急 诊科,优先诊治。3. 优先处置规定:3. 1医学检验:优先取血、优先检验、优先出报告。3. 2患者需做放射、超声、电生理等检查者,可优先安排检 查。急诊绿色通lOVEBcHELP道胸卡3. 3药学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3. 4手术室、介入中心在接到紧急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间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 按规定履行各项手续后开始手术。4. 需紧急优先处置的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均有急诊标识。5. CCU、ICU有备床,随时接待需要紧急优先处置患者。6. 门诊、急诊需优先处置的患者由就诊科室发给绿色通道胸 卡。各科室见到绿色通道胸卡实施优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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