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营国分局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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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营国分局有关规章制度 工作制度 1、国土分局所实行分局长负责制,分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县局和乡镇政府负责,分局长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局领导汇报工作。 2、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集体研究的各项决定,服从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对不属权限范围或无权处理的事宜应及时汇报,未经领导授权不得乱表态或越权处理公务。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 4、为强化岗位责任,工作人员均明确分工,分清职责,避免工作上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

2、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被乡镇、县局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年终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5、为树立国土分局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周到服务,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否则,有举报必查,查实必处。 、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善于把握工作重点。村民建房在取得村镇规划批准后,报批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执法巡查应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分片或分线路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记录簿,如实登记巡查情况。对每个地质灾害点都要有应急预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季节,应有专人值班,保证联络畅通。 、分局每月5只

3、前都要召开一次分局局务会议,对上月工作进行分析,寻找差距和不足,研究部署当月工作,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为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分局每年对本年度整体工作和单项工作都要进行全面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在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给予精神奖励,而且给予物质奖励;对考评中处于后进位次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给予经济处罚。 考勤制度 l、严格考勤纪律,分局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并作为年终考评一项内容。分局工作人员要按照县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在“签到簿”上如实填写自己姓名和上班时问,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3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

4、班时问的15分钟内,超过1分钟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村、出差除外)。 2、“签到簿”由分局局长指定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出勤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和签到记录原件报县局人事监察股,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3、上班时间禁止脱岗办私事,每天各所至少要有人值班,因公外出须向所内同志说明去向、事因,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4、旷工天罚款30元;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按有关劳动纪律处理;周内迟到或早退2次,个人写出书面检查;1周迟到或早退3次,罚款0元;1周内迟到或早退4次,视作旷1天:l周内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责令其停职检查,工资按60发放。 5、因病

5、因事请假,要履行请销假手续。(1)因病因事请假1周以上,本人申请经分局长签字后报县局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分局本人请假一周以上需报县局局长审批。(2)因病因事请假三天以(含三天)一周之内,一般工作人员由请假人书面申请,经分局长同意后报县局人事科备案;分局长本人请假需报县局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因病因事请假二天以下(含二天)由分局长批准;分局局长本人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报县局人事科备案。 、请假期满,应向原批准领导和人事股销假。原则上不得超假,确需续假的.应履行续假手续,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续假手续的,事后要加以说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廉政制度 1、分局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

6、民服务思想,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行业行风。塑造良好的国土管理队伍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严禁利用职权接受用地单位、采矿企业的吃请、馈赠。 3、各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吃住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不得进行高消费,否则费用自理。 4、严禁各所工作人员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歌厅、舞厅以及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国土分局之间以协调工作为借口相互吃请或用公款进行其它消费活动。 学习培训制度 、分局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2、学习方法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五下午

7、为各所集体学习日,除此之外,各所还应根据上级的布置和具体情况,适时组织集体学习讨论。 3、集体学习要做到有签到、有记录、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论处。 4、学习内容由分局长长根据上级布置和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要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全所不少于2万字,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2篇。分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通报,切与职称评定挂钩。 6、分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历教育,须经县局批准,否则费用自理,不得报销。 印章管理制度 1、分局印章由分局避长负责或指定专人保管并做好印章使

8、用登记。 2、各所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必须经分局长同意。 3、分局不得以所名义出具土地和矿产权属证明为他人办证办照提供服务;不得以所名义加盖印章出具欠条或银行举债;不得以所名义加盖印章违规收费;不得在空白纸和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如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况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所长就地免职,保管印章人员待岗。 信访接待制度 1、信访机构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具体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信访工作人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熟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守信访纪律。 3、信访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礼貌,做到文明办信访。 4、对于来访人员的陈述制作记录,对群

9、众来信需登记、阅信,提出拟办意见。 5、对不属于本系统办理的信访案件,应做好转办工作,并告知来访人。 6、按职责权限,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查处,对转办的信访事宜,检查监督。 7、每月 5、 、25日为信访例会日。 、做好信访案件的统计、归档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 信访工作程序 一、初访接待 1、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单”。每一起群众来访都要在“群众来访处理单”上进行登记,并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2、做好记录,及时登记。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人的叙述要认真做好记录,在“问题要点”栏内应写清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反映的问题的主要事实经过和诉请要求,并向来访人索取上访内容和书面材

10、料。 3、告知信访人将要对此问题了解调查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要求其耐心等候,经常联系。 4、对不属职责范围的信访,要告知上访人应到有管理权的部门反映。 二、受理范围 1、权属争议。包括个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 2、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建住宅,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的。 3、乡(镇)企业或个人未经依法批准,非法搞非农业建设的。 、国家建设占地,未经依法批准的。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转让、抵押、买卖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 6、未经依法批准、非法探矿、采矿的。 、未经依法批准,越层越界开采的。 8、探矿与采矿危及群众住宅安全及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 9、非法买卖、转让、出

11、租、承包探矿权、采矿权的。 属下列情况可以不立案,但信访工作人员应给予上访人解释说明。 (1)、询问政策或提出批评建议的。 (2)、反映的问题既无具体对策,又无实际内容的。 (3)、反映的问题应由法院、检察院受理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 ()、已经处理过的上访老户继续反映老问题的。 三、查处 1、权属纠纷的案件,信访工作人员应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根据情况需要可到实地勘查了解,先作协商调解处理,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处理。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的信访案件,一律规定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 、按信访条例规定,一般的信访问题自受理后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比较

12、复杂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及原因,最长不超过9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 凡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在处理结案时都必须“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此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上访人,在五日内将处理结果与上访人见面,并由上访人签收。 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五、整理归档 1、信访案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人员签名,将所有资料交局信访办。 2、局信访办负责将信访案件按一事一档整理归档。 3、整理归档内容包括:(1)登记立案表; (2)信访办理单、批办意见

13、;(3)承办股室签收单; ()现场笔录、取证、鉴定材料等;(5)初步处理意见和处理决定;(6)结案报告。 大案要案上报备案制度 、分局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涉及基本农田二亩以上,一般耕地五亩以上,处罚标的3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局监察大队备案。 2、县监察大队巡查发现或通过县信访部门、本局信访室转办的案件,必须由主管局长签批立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一般耕地二十亩以上,处罚标的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市局法规科X县区政府法制科备案。 首问负责制度 1、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首问负责制是强化全

14、员服务意识的一项制度。凡属第一个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不论其职责是否与服务对象要知晓或办理的事项有关,均为首部责任人。 3、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以客相待,热情服务,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释疑解惑,落实办理。不是自已范围内的工作,要负责安排到有关部门或落实到人,负责到底,决不允许一推了事。 4、首问责任人接到来访电话,属本职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应予以准确答复,一时无法答复,要作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汇报或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的,要明白来电者的意图,负责告之来电者相关部门、科室的电话号码。 、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的咨询,要百问不厌,详细解答,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处理要得当,服务要彻底。 6、遇到紧急重要事宜,应特事特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要请示研究的问题,应立即请示上级予以落实,确定无法按时解决的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做出解释。 7、首问责任人因生硬、冷漠、推诿等态度不好,受到投诉、指控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首问责任人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问题轻率或具体办事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现象,造成服务对象投诉上访的,一经查证,将对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对对方提出的过分甚至无理要求而无法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真正使办事和来访人员满意。 10、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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