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1春《物权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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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农业大学21春物权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 根据民法理论和相关法律,下列有关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两者的设立是否需要登记不同B.相邻关系的取得通常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取得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C.相邻关系中权利的取得主要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地役权的取得主要基于约定D.相邻关系为不动产所有权内容的限制或延伸,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参考答案:BCD2.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 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被他人侵占的,占有人无权请求返还原物。(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 1998年3月,秦某因

2、肝癌住院,在住院期间,其家人未将真实病情告知其本人。一月后,秦某出院在家休养。在家休养期1998年3月,秦某因肝癌住院,在住院期间,其家人未将真实病情告知其本人。一月后,秦某出院在家休养。在家休养期间,秦某觉得自己身体状况欠佳,遂委托其朋友韩某代其向本市一家保险公司提出参加“简易人身保险(甲种)”的申请。保险公司的承办人在核实时,发现保险单的“健康状况”一栏未填写,但也未追究,便准予投保。1998年5月,秦某病情恶化,治疗无效死亡。后保险公司在审查秦某的子女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秦某在投保时已身患绝症并长期在家休养,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甲种)”的规定,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问:

3、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于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应将秦某交纳的保险金及其利息退还给秦某的子女。 我国保险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这种义务在简易人身保险中更是至关重要。因为简易人身保险的特点是保险人不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而仅凭投保单中有关内容的陈述决定是否承保。本案中,秦某的代理人韩某没有填写“健康状况”一栏,这种行为属于对主要危险情况不中报,是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至于秦某不知自己患何种疾病,韩某不知秦某的具体情况是不能作为违反告知义务的抗辩理由的,因为秦某生病在家休养这一事实是秦某与代理人韩某都知道的。代理人韩某未填写“健康状况”一

4、栏,可以推定为故意。保险公司的承办人未按规定进行核实,便予以承保,说明保险公司有一定的过错,正因为此误把投保人秦某当做符合投保条件的投保人而准予承保,这其中存在有重大误解。保险法第17条第2、3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据此,本案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鉴于保险公司有一定的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将秦某交纳的保险费退还给秦某的继承

5、人,并承担自保险费交纳之日到退还之日期间的利息。 5. 可以抵押的财产:耕地、房产、学校办公楼、汽车。(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6. 制定刑法的根据包括( ).A.经济B.道德C.实践根据D.法律根据制定刑法的根据包括( ).A.经济B.道德C.实践根据D.法律根据正确答案: C D7. 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正确答案: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中的定义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

6、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根据该定义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具有以下特征:rn (1)跨国性。跨国公司的实体分布于多国在多国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一般以一国为基地受一国大企业的控制、管理和指挥而在该国外经营采用子公司、参与公司、分公司等多种形式母公司和总公司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手段对这些实体行使决定性的控制。rn (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1)跨国公司在制定战略时是从整个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角逐目标从全球范围考虑公司的生产等政策和策略以取得最大限度和长远的高额利润;2)跨国公司由母公司制定全球战略母公

7、司的决策中心对整个公司集团各实体拥有高度集中的管理权。rn (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跨国公司是由分布在各国的诸实体所组成的企业其内部各实体之间特别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中的定义,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

8、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根据该定义,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跨国性。跨国公司的实体分布于多国,在多国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一般以一国为基地,受一国大企业的控制、管理和指挥,而在该国外经营采用子公司、参与公司、分公司等多种形式,母公司和总公司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手段对这些实体行使决定性的控制。(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1)跨国公司在制定战略时,是从整个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角逐目标,从全球范围考虑公司的生产等政策和策略,以取得最大限度和长远的高额利润;2)跨国公司由母公司制定全球战略,母公司的决策中心对整个公司集团各实

9、体拥有高度集中的管理权。(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跨国公司是由分布在各国的诸实体所组成的企业,其内部各实体之间,特别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8. (2011年)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错误的是( )。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2011年)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错误的是( )。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将全部款项收同时确认收入的实现B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汔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

10、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C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D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正确答案:A选项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 甲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出质给乙,但乙将这批货物未放置在仓库里,而是放在露天,货物有毁坏灭失的可能,甲可以主张怎样的权利?( )A.有权要求将该批货物收回B.有权要求解除该质押关系C.有权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

11、质物D.有权要求乙承担保管不善致这批货物损失的民事后果参考答案:CD10. 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形成的内部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我们称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形成的内部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我们称之为()。A法学体系B立法体系C部门法体系D法律体系CD法律体系,即部门法体系,是指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形成的内部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11. 财产共有关系的特征有( )。A.共有的主体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B.共有的客体可以是一个物,也可以是多个物C.共有关系的客体只能是一个

12、物D.共有可以基于当事人意思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产生参考答案:ABD12. 为避免绕远,与他人协商通过他人土地直接到达自己的土地,其所享有的通行权属于( )。A.相邻权B.地役权C.地上权D.土地使用权参考答案:B13.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 )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A仲裁B诉讼C调解D和解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A仲裁B诉讼C调解D和解B本题考查的是对保险人索要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的特别规定。保险法第60条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14. 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A.

13、抵押权B.质权C.地役权D.留置权参考答案:ABD15. 从内容上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 )。 A共同财产制 B分别财产制 C剩余共同财产制 D联合财产制从内容上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A共同财产制B分别财产制C剩余共同财产制D联合财产制ABCD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的对外财产责任,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管理共同制(即联合财产制)和统一财

14、产制等。在各国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中,它们有的被作为法定财产制直接适用;有的被作为约定财产制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1)共同财产制,是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依共有的范围不同,又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形式。1)一般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婚后的一切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均包括在内)均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2)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的动产及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3)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4)劳动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后的劳动所得为夫妻共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继承、受

15、赠所得等,则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制。 (2)分别财产制,系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另一方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分别财产制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在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夫妻一体,妻子恪守“三纲五常”,没有独立的人格权,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权。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自由、平等”口号的提出,婚姻契约理论的产生,承认了夫妻之间的平等地位,特别是在妇女解放运动的推动下,夫妻地位的平等逐渐法律化,夫妻具有人格上和财产上的独立性。英美法系的多数国家及大陆法系的某些国家如日本等,以此制为法定财产制;还有部分国家以此制为供选择的约定财产制形式之一。分别财产制使夫妻婚前和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均为各自所有,不因结婚而发生财产上的共有关系,各自保持经济独立。它尊重夫妻个人意愿,便于夫妻一方独立行使财产权,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然而,在当代社会中,男女两性的经济地位事实上仍存在差距,妇女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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