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商场的建筑设计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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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地下商场的建筑设计防火 一般要求(1)多层及与其他用途组合建造的地下商场,其营业厅应设在地下一层。对二层以上的地下商场,应将顾客较密、可燃商品较多的辅面、柜台、货架等设在首层。(2)地下商场内不得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工场、仓库等,并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3)地下商场内不宜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如果必须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设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方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储油设施。(4)地下商场内不宜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和残疾人工作场所

2、。 防火和防烟分区(1)地下商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800m2。防火分区之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非燃烧实体墙。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若需开门,必须设甲级防火门。(2)地下商场内设有开敞式楼梯、自动扶梯等的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面积之和不应超过4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时,其面积之和不应超过800m2。 (3)地下商场应设置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400m2,但当顶棚(或顶板)高度超过6m以上时,可不受限制。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设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

3、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与垂壁底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m。(4)地下商场内穿过防火分区防火墙的通风管道,在防火墙两侧各2m,应采用燃烧体的隔热材料,并装上能顺气流方向关闭的自动阻火阀门。墙上留下的施工缝隙,要用非燃烧体的材料密封。内装修(1)地下商场的房间、走道、楼梯间、出入口等部位的吊顶(包括龙骨)材料,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0.25h的非燃烧体材料。(2)墙面装修,应采用难燃烧体材料,如果墙面采用高度大于1.2m护墙板时,应刷一级防火涂料。 (3)地下商场内不应铺设可燃性地毯,楼梯间、走道上不应铺设地毯,严禁用塑料制品作内装修。(4)地下商场的橱窗、柜台、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

4、成。防烟、排烟 (1)使用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商场,应设防、排烟设施,主要是下列部位:(2)走道或房间采用自然排烟时,其排烟口总面积不应小于该防烟分区面积的2%。 (3)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宜采用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4)每个防烟分区内必须设置排烟口,且与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0m。 (5)排烟风机宜采用离心式风机,排烟风机与排烟口应设有联动装置,当任何一个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自动起动。 (6)机械排烟和加压送风管道的风速,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20m/s,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15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

5、/s。 (7)排烟口、排烟阀门、排烟管道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制成,并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cm。 (8)机构排烟宜单独设置。 安全疏散 (1)一个地下商场应有不少于两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应有两个安全出口(与相邻防火分区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安全出口),并应有一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2)地下商场内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并且,房间内最远点距房间门应不大于15m,房间门距最近安全出口应不大于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距最近安全出口应不大于20m。 (3)地下商场内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净宽计算,每扇门的疏散人数应不超过2

6、50人,同时,每个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的净宽应不小于1.5m,单面布置房间的疏散走道净宽应不小于1.5m,双面布置房间应不小于1.8m。(4)地下商场内疏散走道应减少曲折并能向两个方向疏散,疏散走道内不宜设置门槛、阶梯和突出物等,并直通安全出口(不得经过任何房间),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启,靠近门口1.4m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5)地下商场超过两层或使用层与室外地坪高差10m,使用面积超过1000m2时,应设防烟楼梯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烟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10m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防烟排烟设施; 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地

7、下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7)地下商场内疏散楼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疏散走道的阶梯不应采用扇形踏步。 (8)地下商场内供顾客选购商品的主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单面有货架或柜台的次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双面有货加工或柜台的次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袋式通道的尽头与主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m。所有主通道应具有两个方向直通安全出口(门、楼梯)的条件。(9)地下商场内营业厅、走道、楼梯间、前室、消防泵房、消防控制中心、消火栓处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等,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电气设备 (1)设在地

8、下商场内的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2)地下商场内的配电设备及其电缆、电线等,宜采用防潮、防霉产品,电缆、电线应用铜芯线。(3)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套管保护,暗敷时应设在非燃烧体内。 (4)卤钨灯、高压汞灯(包括整流器)、荧光粗灯镇流器、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或可燃构件上。(5)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灭火设施消防给水:(1)使用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商场,应设室内消防给水设备。(2)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消防水管宜布置成环状,进水管宜设两条。(3)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当保证同层相邻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任何部位时,不应大于30m。(4)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

9、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出水口出水方向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度角,距离地面高度应为1.1m。设有消防水泵时,每只消火栓处应设自动启动水泵的按钮。室内消火栓处静水压不应大于0.8MPa。 (5)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场,应设自动喷水灭火设备。(6)地下商场用的计算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宜灭火器设卤代烷或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设施,应根据面积、火灾危险程序、可燃物多少,设置适用的携带式灭火器。 附:地下商场的消防管理要求 对商场实行统一管理 (1)地下商场应由全体经营者共同建立统一的消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商场的消防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地下商场应配备专(兼)职

10、消防员,具体抓好整个商场的消防工作。 (3)地下商场应按照职工总人数的10%,组建义务消防队。 控制商品种类和经营项目 (1)地下商场内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并且,所经营的摩丝、指甲油等具有燃烧危险的商品,其数量不得超过两天的销售量。 (2)地下商场内不宜设置家电维修、服装加工等项目。 (3)地下商场内附设的餐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等燃料。 其他(1)地下商场的从业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地下商场内禁止吸烟,可燃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应集中妥善处理。 (3)应对地下商场加强防火检查,营业时间,应每隔2h对整个商场巡查一遍。 (4)在地下商场安装和检修设备期间,应停止营业。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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