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13759645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巡查政策材料村居用一、低保政策 1、申请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在岚山区居住并持有岚山区家庭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岚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标准城市 590 元/月,农村 470 元/月,补差发放。6 月份低保户()户、()人,特困户()户、()人。涉及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2、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所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2.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提交

2、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二)受理 1.乡镇、街道依申请向申请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内容包括:(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病的需提供申请之日起上推 1 年内的结算单据; (六)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七)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向申请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的,向申请

3、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受理通知书。(三)审核 1.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乡镇街道向民政局核对中心提交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通过信息平台对低保申请家庭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2.入户调查和收入核算: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新申请家庭按照 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进行收入测算; 3.民主评议:乡镇、街道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按程序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和相关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填写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记录表; 4.审核公示:乡镇、街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收入测算、民主评议等情况,对是否给予申请家庭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在村(居)务公开

4、栏公示,公示期为 7 天。无论审核是否通过都向申请人出具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情况告知单。(四)审批 1.入户抽查:核对中心按照不低于 3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 2.审批公示: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街道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出具最低生活保障批准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出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五)资金发放 对批准给予低保的,从批准之日下月起通过银行卡发放低保金。二、特困人员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

5、)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无劳动能力:(一)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目前我村居有特困供养人员()人,其中分散()人,集中地()人。特困人员生活费 660 元/月,自理人员护理费 300 元、半自理 450 元、失能 900 元。招标实行“五助一护”护理服务,每个工时 18 元。三、临时救助政策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与支出型救助不得重复享受。(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

6、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二)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救助标准为乡镇审批 2000 元以下,区局审批 3000 元级以上,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2020 年共救助()人次,()万元。四、儿童福利 1、申报孤儿所需材料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920 元/月/人。6 月份

7、保障孤儿()人。2、申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需材料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920 元/月/人。6 月份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3、申报“其他重点困境儿童”所需材料 其他重点困境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基本生活费:500 元/月/人。6 月份保障困境儿童()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