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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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 阳 市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军 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下坝镇下坝村街上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 联 系 电 话:6280204 乙方(劳动者)姓 名:李建荣 性 别:男 身份证码:522731198812129014 文 化 程 度:大专 住 址: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集体户 联 系 电 话:15185099705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印制使 用 说 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

2、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六、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贵阳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贵阳市劳动保障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3、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一、劳动合同期限:从2015年 1月14 日起至2016年1 月13 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下坝镇谷庚村部门公益性岗位上从事美丽乡村建设 工作。(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下坝镇谷庚村。(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4、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四、劳动报酬甲乙双方同意按贵阳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作为工作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为按月支付,其工资标准为1500 元/月。甲方每月10 日前发放上月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五、社会保险甲方按照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

5、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六、福利待遇(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四)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6、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八、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教育培训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

7、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8、,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甲方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5

9、、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

10、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依法宣布转并、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解散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11、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五

12、)经济补偿金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十一、解除与仲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十三、双方补充条款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14年12月20 日2014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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