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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公路养护及保洁承包合同书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确保路容路貌和公路安全畅通,实现我县公路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精神,甲方将 条某县境内的公路日常养护与保洁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一、工作范围、期限、承包费1、 地点:2、路段内,路面宽79米。3、本次公路日常养护保洁权承包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一年。4、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年承包费为 元(大写: ),经业主检查验收后,每月一次(26日-30日)进行计量支付,考核中的奖惩款项与承包费用一同兑付。5、甲方所属基层交管所为所辖区公路养护第一责任人,代表甲
2、方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全权负责辖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公路处养护科不定期对全县公路养护进行考核。二、合同段内的工作内容及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确保养护作业质量达标。1、路面及路面附属物:需每天打扫、清理,全天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无积水、无积雪、无杂物;绿化带内无杂草,路面及路肩无垃圾等废弃物;堆积物在2立方米之内的乙方自行清除,2立方米以上及时报告甲方另行安排处理,并做好现场安全警示;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发现路面坑槽,及时采用冷补料填平压实,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缘石歪斜,及时整修,保持顺直。严禁附近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3、、集市贸易和摆摊设点。2、路基及路基附属物:路肩(包括平、低、高路肩)须及时清理、整修、加固,草皮、杂草及时修剪,高度不能超过15厘米,经常保持平整、坚实、美观、边缘线顺直、宽度符合原设计标准;维修零星坍方,填补路基缺口;内外边坡须经常清理、整修、修剪杂草,保持饱满、顺直、无杂物、无缺损、杂草高度不超过15厘米,及时修复边坡水毁或损坏,出现2立方米以内的水毁或人为损坏乙方自行修复,2立方米以上的及时报告业主另行安排处治;排水系统(包括土方边沟、浆砌边沟、泄水槽、截水沟、道口生产涵)应经常清理,并每年汛期前全面检查疏通一次,始终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排水畅通,防护墙、护坡须经常清理,保持无滋生杂草
4、,无杂物;平交道口应日常清扫、整修,保持干净、平整、无杂物、无积水。3、桥涵及附属构造物:桥梁须经常清扫、疏通、整理或刷洗,保持桥面清洁、无泥砂、无积水、无杂物,泄水孔无淤塞,伸缩缝无泥沙、杂物,锥护坡无滋生杂草、无杂物,桥栏(帽石)整洁,两端警示桩要经常清洗、修整,保持整齐、清洁、醒目,发现丢失或损坏的及时报告甲方;涵洞须经常清理、清淤,保持整洁、畅通;发现桥涵病害(裂缝、变形、破坏等)当日报告甲方。对桥涵标志牌要经常清理、清洗,保持整洁、无广告痕迹。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报告甲方。4、绿化:行道树应随时清除主干萌发芽,按标准随时修剪;各种灌木应随时清除灌木内杂草和垃圾,并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每年
5、6月、10月各进行一次整形修剪;随时修剪路肩杂草,保持高度15厘米以下;对绿化植物旱时及时浇水,涝时及时排水,确保生长旺盛、无死亡;加强管理,发现丢失、病虫害等及时报告甲方。5、沿线设施: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警示桩、安全墩、标志牌等失、无广告痕迹,发现丢失、损坏等设施应经常清洗、扶正或补栽,始终保持表面清洁,无歪斜、无缺当天报告业主。6、恶劣天气养护:坚持雨中上岗、雪中上岗,及时清除中面积水、积雪、积冰,及时撒防滑砂、融雪剂;发现除情及时报告甲方;协助甲方做好公路抢险工作。7、其它:乙方有义务举报并制止侵占公路、损坏公路、破坏公路设施行为,有责任协助路政人员清理路政事案现场,甲方将按照路政
6、管理规定标准给予10%的奖励(含税)。8、安全文明生产:养路人员上路作业时须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安全服上衣前后须印染本公路名称,并由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公路上作业时须按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企业承担。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委托基层交管所及公路处养护科行使权力和义务,交管所全权负责辖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公路处养护科不定期对全县公路养护进行考核;2、有权依照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路的产权不受损失;2、有权对承包企业作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3、有权对乙方承包的路段检查
7、、考核,发现病害及缺陷,以病害通知单、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决定奖惩;4、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公路日常养护知识岗前培训,使乙方能够掌握日常养护常识和技能;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6、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正常的公路日常养护作业保洁权;7、必须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8、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履行的全部条款。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内为该路段的公路日常养护保洁权的承包人,享受本合同赋予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2、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本路段有如下的权利:(1)有权依照合同规定行使养护保洁权;(2)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3、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到如
8、下义务:(1)必须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标准;(2)自觉依照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3)自觉接受甲方(包括交管所、养护科)的检查、指导、监督及有关通知精神;4、乙方应逐步推广机械化养护;5、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履行的全部条款。五、考核与奖惩为确保公路养护工作各项标准的落实,甲方每天对所辖路段进行巡查,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1、路面及路面附属物1.1每天打扫清理,全天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上有积水、有积雪、有泥沙、有杂物等,每平米扣现金0.2元;未及时清除2立方米以内的堆积物,每处扣20元;2立方米以上未及时报告交管所,每处扣20元
9、;未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扣20元;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发现路面有坑槽、沉陷,未能随时采用冷补料填平压实,未保持平整,每处扣20元。1.2发现路缘石歪斜,未及时整修,保持顺直,每米扣5元。2、路基及路基附属物2.1路肩(包括平、低、高路肩)未及时清理、整修、加固,杂草未及时修剪,高度超过15厘米,每平方扣0.1元;不能经常保持平整、坚实、美观、边缘线顺直、宽度符合原设计标准,每平方扣0.1元; 2.2内外边坡不能经常清理、整修、修剪杂草,不能保持饱满、顺直、无杂物、无缺损、杂草高度不超过15厘米,每米扣0.5元;出现2立方米以内的水毁或人为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每处扣20元;2立方米以上的未及时报告业主
10、,每处扣20元;2.3土方边沟未随时清理,并每年汛期即6月份前未全面检查彻底疏通一次,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2元;2.4浆砌边沟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2元;2.5泄水槽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0.5元;2.6截水沟未随时清理,每年汛期即6月份前未全面检查彻底疏通一次,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米扣2元;2.7生产涵未随时清理,每年汛期即6月份前未全面检查彻底疏通一次,不能保持无杂物、无淤塞,或排水畅通,每处扣10元;2.8挡墙未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滋生杂草、无裸露基础现象,每处扣10元; 2.9护坡未
11、及时清理,不能保持无滋生杂草、无杂物、无裸露基础现象,每处扣10元;2.10平交道口未经常整修,不能保持干净、平整、无杂物、无积水,每处扣20元;3、桥涵及附属构造物3.1桥梁须经常检查、清理、疏通,不能保证桥面清洁、无泥砂、无积水、无杂物,泄水孔无淤塞,伸缩缝无泥沙、杂物,锥护坡无滋生杂草、无杂物,桥栏(帽石)整洁,两端警示桩整洁、醒目,每发现一处扣5元;3.2涵洞须经常清理、清淤,不能保持整洁、畅通,每座扣50元;发现桥涵病害(裂缝、变形、破坏等)当天不能报告交管所或养护科,每座扣50元。4、绿化4.1行道树不能随时清除主干萌发芽,每棵扣0.1元;4.2各种灌木应随时清除灌木内杂草和垃圾,
12、并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每年6月、10月各进行一次整形修剪,未修剪或修剪效果不好,每平方扣0.5元;4.3,路肩杂草随时修剪,草高于15厘米,每平方扣0.2元;对绿化植物旱时及时浇水,涝时及时排水,不能保持生长旺盛、有死亡,每平方扣0.2元;加强管理,发现丢失、病虫害等未及时报告交管所,每平方扣0.5元。5、沿线设施5.1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警示桩、安全墩、标志牌等设施应经常清洗、扶正或补栽,不能保持表面清洁,有歪斜、有缺失、有广告痕迹,每发现一处(根)扣3元;发现丢失、损坏等当天不能报告交管所,一处(根)扣5元。6、恶劣天气养护6.1坚持雨中上岗、雪中上岗,及时清除中面积水、积雪、积冰,及时
13、撒防滑砂、融雪剂;保洁员雨雪天不上岗,发现一人次扣20元;雨雪天未上路巡查的每次扣100元;6.2发现道路险情未及时报告交管所,每次扣100元;不能协助交管所做好公路抢险工作,或根本不在现场,每次扣1000元。7、其它7.1乙方有义务举报并制止侵占公路、损坏公路、破坏公路设施行为,发现路损事案及违章建筑等侵权行为不制止、不汇报每次扣20元;有责任协助路政人员清理路政事案现场,不协助每次扣50元;7.2基层交管所行使养护监管职能,承包人不服从管理,每次扣500元,严重的将终止合同,并不得参加下年养护保洁投标;7.3保洁员不得将清扫垃圾倒入路肩内,每发现一次扣20元;7.4能及时完成交管所或养护科
14、交办的其它任务,不及时或不完成的每次扣200元;7.5保洁员未着标志服上路作业的,每人次扣10元;7.6未按规定建立内业资料档案,内业资料下月月初上报,必须完备、真实、无错误,每缺项或不切实际编造,每项扣100元,资料不清晰、每错一处扣10元;7.7承包人每天在所辖路段至少巡路一遍,辖区交管所予以确认,否则每次扣100元;7.8在市局半年及年终检查中,量验里程中因未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而导致扣分情况的,按百分制9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现金500元,每提高1分奖励现金1000元。由优级降为良级路,扣1000元,由良级降为次级路,扣1000元,由优级降为次级路,扣2000元;7.9在市局“链条
15、式责任目标管理”检查中,县交通局夺得“公路管理杯”,且在日常保养承包路段未被扣分的,奖励企业2000-6000元,在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中优先考虑;未夺得“公路管理杯”,视情况扣罚日常保养承包企业2000-5000元;7.10承包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公路失养,群众意见大并且不改正的,县交通局有权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7.11甲方对保洁公司的奖惩,保洁公司应予以签字认可。如保洁公司不予签字,甲方巡查人员应上报公路处养护科,养护科科长经现场查验后,确认情况属实,由养护科科长签字,病害通知单认定的奖惩项目即可兑现。六、日常保养检查考核办法1、交管所通过每天的巡查、公路处养护科不定期周巡查和月底检查等方式,每月对承包人进行考核,与经济利益相挂钩(考核表见附件3)。2、交管所成立考核组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组由所长和其他两名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有关要求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3、交管所考核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并督促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的,交管所考核组填写处罚决定书(见附件2)做出处罚决定。4、甲方每月26-28日对交管所各项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并填报公路养护保洁费用支付单(见附件4)。六、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