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样本(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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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样本民主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浙江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本牌中华鳖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余杭区民政局监督。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理事人数达_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_届理事会负责。新_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_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_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_届理事会

2、未能按规定产生新_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_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有_名以上的会员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_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_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_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

3、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第十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

4、效。第十一条本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等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常务理事候选人须获得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第十二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并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理事、常务理事的变更和增补(一)本会理事、常务理事在任期内,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任理事的,原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可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继任,但应书面报告理事会批准。同意变更的,应向全体会员公告;未提出增补申请的时限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理事、常务理事资格。(二)本会可根据会员单位数量的增加,适当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增补理事的,由会员单位向秘书处申请,秘书处通过召

5、开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确认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增补常务理事的,由理事单位向秘书处申请,秘书处组织召开理事会,理事会选举确认后,由全体理事公告。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可采用通讯会议形式进行。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的,应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签字。第十四条副会长、监事的变更和增补本会副会长、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监事单位可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继任,但应书面报告会员大会批准。同意变更的,应向全体会员公告,并及时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抄报业务指导单位;未提出变更申请的时限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副会长、监事资格。本会副会长的增补参照第

6、十三条进行。本会届中,不受理监事的增补。第十五条本会会长(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本会会长在任期内,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会长的,会长单位应在_天内书面报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推荐其他相应人选作为会长继任人选。理事会在收到会长单位报告后,应在_天内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并提交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会员大会通过会长变更后,本会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并将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结果抄报业务指导单位。第十六条本会秘书处和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提出除名要求。除名要求应当写明除名理由,并由理事会审议后,提交会员大会表决。被提出除名的会员有权在会员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

7、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对会员的除名,须有半数以上会员通过方可除名。第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协会章程或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可以提出罢免建议。罢免建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理事会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罢免建议后,应进行讨论并召开会员大会对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进行罢免动议。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有权在会员大会罢免动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罢免建议须得到全体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十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会员大会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大会工作,根据浙江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本牌中华鳖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8、第二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_名以上时,可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第三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八)决定终止事宜;(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四条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

9、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五条会员大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第六条会员大会出席会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监事必须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合法有效性。第七条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并抄报业务指导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第八条凡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第九

10、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理事会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浙江行业协会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本牌中华鳖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为会员的三分之一,理事可连选连任。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五)制定协会

1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监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并抄

12、报业务指导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第六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书面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第七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浙江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本牌中华鳖管理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秘书处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

13、彻执行。(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一)协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

14、向理事会报告。(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三)审批权限,凡报销_元以下的开支由秘书长审批,超过_元的开支由会长审批。(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凡借款_元以下由秘书长审批,超过_元的借款由会长审批。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一)协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自行决定。(三)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四)临

15、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二)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第六条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按第三条(三)、(四)、(五)规定执行。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第八条本会书籍报刊和书籍购置的订购,由协会秘书长或会长核定。第九条本会经费独立,不与无偿提供本会办公住所的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混管。第十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印章、文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本会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优质,依据浙江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本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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