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承包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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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承包经营合同发包人:住所地:联系电话:承包人:住所地: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怡和山庄小区幢号房屋。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第二条:承包期限合同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XX年3月1日起至XX3月1日止)。第三条:承包价格约定固定租金:前三个月每月承包价格为400元;以后的租金视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在每个租赁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

2、付,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第六条:承包物使用用途约定承包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项目必须明确、具体),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经营项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具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租赁合同期满后

3、,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第九条:保证条款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

4、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5、,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5日以上;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的;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

6、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7、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3、无。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时间约定:。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如果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租赁年度租金20%勺违约金。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租赁物,造成

7、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满日的,除应如数补交外,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依据为应付款按日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无。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无。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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