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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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1、坚持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目的是为了防止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等不适合在托幼园所工作者入园。2、工作人员入园工作前必需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食堂工作人员在当地防疫部门)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包括胸部_线透视、肝功、乙肝系列、粪便常规、滴虫、霉菌、淋病检查及全身体格检查,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3、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健康证年审制度,年检项目同入园体检。4、入园体检和年检中发现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_炎、霉菌性_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保教人员应暂离岗治疗或调离工作岗位。暂离岗治疗者经正规治疗痊愈后由指定部门认可并核发健康

2、证后方可重新上岗。5、对于体检时怀疑有传染病但不能确诊的工作人员排除传染病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食堂工作人员在青羊区疾控中心进行体检。三、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四、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员,要隔离和调离工作岗位。病愈后进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方可恢复工作。五、医务室医生每天对食堂从业

3、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及_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要求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六、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医务室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管理,以备查阅。七、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八、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九、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_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十、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

4、,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二)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_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_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_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_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

5、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_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_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_天,大便培养连续_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_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黄坛艺幼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三)健康检查制度1、坚持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目的是为了防止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等不适合在托幼园所工作者入园。2、工作人员入园工作前必需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食堂工作人员在当地防疫部门)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包括胸部_线透视、肝功、乙肝系列、粪便常规、滴虫、霉菌、淋病检

6、查及全身体格检查,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3、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健康证年审制度,年检项目同入园体检。4、入园体检和年检中发现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保教人员应暂离岗治疗或调离工作岗位。暂离岗治疗者经正规治疗痊愈后由指定部门认可并核发健康证后方可重新上岗。5、对于体检时怀疑有传染病但不能确诊的工作人员排除传染病后方可上岗工作。第四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食堂工作人员在青羊区疾控中心进行体检。三、凡患痢疾、

7、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四、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员,要隔离和调离工作岗位。病愈后进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方可恢复工作。五、医务室医生每天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要求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六、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医务室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管理,以备查阅。七、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八、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九、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十、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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