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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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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MSDS 中文名:尿素 分子式:CH4N2O相对分子质量:60.06CAS号:57-13-6  主要成份:纯品外观与性状:白色结晶或粉末,有氨的气味主要用途:用作肥料、动物饲料、炸药、稳定剂和制脲醛树脂的原料等 侵入途经: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属微毒类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刺激性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次氯酸钠、次氯酸钙反应生成有爆炸性的三氯化氮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亚硝酸钠、干粉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亚硝酸钠、干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理化性质熔点(℃):132.7沸点(℃):(分解)相对密度:(水=1):1.335相对密度(空气=1):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燃烧热(KJ/moI): 无资料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 无资料闪点(℃):无意义引燃温度(℃):无资料爆炸上限%(V/V):无资料爆炸下限%(V/V):无资料溶解性:易溶于水,溶于乙醇、醚、丙酮。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强氧化剂、强酸、亚硝酸钠、干粉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急性毒性:14300 mg/kg(大鼠经口)LC50:无资料刺激性:人经皮:22mg/3天,轻度刺激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危险货物编号:无资料UN编号:无资料包装类别:Z01包装方法:无资料运输注意事项: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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