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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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银行信托合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甲方存款人:_乙方开户银行:_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和甲方提出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_存款账户,户名为:_,账号为:_。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方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所有支付结算业务。第二条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保证所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好性;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2其有权进展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

2、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受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2按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3开户资料变更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4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5按规定支付效劳费用;6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7销户应交回开户登记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8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开户资料的变更手续或账户的撤销;9甲方自行承当因违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及时准确办理支付结算业务;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平安;3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

3、4因违背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当责任。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甲方在没有违背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申请销户,乙方在为甲方在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假如违背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第八条保密乙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展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一样法律效力。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

4、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那么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局部的条款仍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展修改或

5、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三条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按照有关规定账户开立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生效。第十四条其它本协议一式_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延伸阅读银行信托合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_乙方:_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6、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第二条甲方承当以下责任:1、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平安,并依法为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回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2、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效劳。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能从公共渠道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答应使用该保密信息,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展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乙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

7、完好、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甲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第四条乙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乙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完好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甲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第五条乙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甲方根据签章为乙方办理业务

8、。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第六条乙方应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账务。乙方发生帐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 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帐务并及时向甲方发出对帐回单或确认信息。假如乙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甲方提出疑问,那么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第七条乙方应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1、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2、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第八条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

9、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第九条乙方应承当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甲方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第十一条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附件中国银行个人结算帐户开户借记卡业务登记表开 户 申请开户种类1、新开卡2、持卡开存折 3、持存折开卡4、存折和卡关联5、开个人支票帐户效劳种类银证转帐 银 券 通 开放式基金 记帐式国债 网上银行 /备 注代 缴 费 代理保险 2

10、99 交费 银行 其他 1、新开卡请填写: 2、持卡开存折请填写: 申请借记有存折卡 无存折卡 借记卡号 卡 类 型3、持存折开卡请填写: 存折帐号第二4、存折和卡关联请填写:下面“个人资料”局部只需填“姓名”栏 联借记卡号活一本通帐号客普通活期个人支票户帐号/信誉卡 留存个 人 资 料 姓名性别国籍 出生日期证件证件类型号码住址邮政编码本人乙方已仔细阅读反面的中国银行个人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书,对其中内容无异议银行审核意见:,现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并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本人同意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承当法律责任。结算帐户。申请借记卡的客户本人保证遵守中国银行长城电子

11、借记卡章程;如同时申请电子银行效劳,也保证遵守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效劳章程和中国银行其他相关效劳的协议及章程的规经办人签章:定。银行业务公章:存款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取 卡 声 明 今收到长城电子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各一张,密码信封完好无损,卡号为:存款人签章:年月日备注: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_开立确认个人结算账户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_分行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第二条乙方承当以下责任一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平安,并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有权回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12、、冻结、扣划。二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甲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效劳。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答应使用该保密信息,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展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好、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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