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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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危岩、滑坡等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指挥

2、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2)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3)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4)负责各救援队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问群众等工作。(5)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代指挥部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社会发布通告。(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草拟灾情报告,处理有关救灾工作的新闻报道事宜,统一宣传口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谣传。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主要有:(1)紧急抢险组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安办、派出所、经发办、党政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

3、伍和必要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2)调查宣传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经发办、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组成。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的类型、成因、诱发因素、影响范围,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将实情调查汇总,经审核后向外发布。(3)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党政办、水保站、民政所、村卫生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药品、器械,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发放药品、加强防疫等;检查、监测

4、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状况,采取无安全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关疾病的暴发流行。(4)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安办、综治办、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管制区,加强执勤巡逻,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及政府机关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5)生活保障组由镇民政所牵头,财政所、水保站、党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社区、村、组做好灾民和救援队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6)灾后重建组

5、由经发办牵头,党政办及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主要职责:衔接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交通、农房等设施的抢险工作,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临灾应急(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需要,启动本预案。(三)启动本预案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调整有关工作组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1、

6、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各重点隐患点的人员财产撤离方向、预警信号等详见下表: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5、各站所室及社区居委会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四)及时向县、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

7、取得指导和支援。(五)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指挥部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及时组织实施。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为有效防止我镇山地自然灾害,提高地质灾害反应应急能力、救灾整体水平,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危岩、滑坡等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

8、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2)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3)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4)负责各救援队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问群众等工作。(5)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代指挥部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9、向社会发布通告。(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草拟灾情报告,处理有关救灾工作的新闻报道事宜,统一宣传口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谣传。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主要有:(1)紧急抢险组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安办、派出所、经发办、党政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2)调查宣传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经发办、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组成。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的类型、

10、成因、诱发因素、影响范围,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将实情调查汇总,经审核后向外发布。(3)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党政办、水保站、民政所、村卫生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药品、器械,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发放药品、加强防疫等;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状况,采取无安全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关疾病的暴发流行。(4)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安办、综治办、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管制区,加强执勤巡逻,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及政府机关安全,保证抢

11、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5)生活保障组由镇民政所牵头,财政所、水保站、党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社区、村、组做好灾民和救援队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6)灾后重建组由经发办牵头,党政办及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主要职责:衔接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交通、农房等设施的抢险工作,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临灾应急(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

12、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需要,启动本预案。(三)启动本预案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调整有关工作组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1、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各重点隐患点的人员财产撤离方向、预警信号等详见下表: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5、各站所室及社区居委会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四)及时向县、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五)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指挥部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及时组织实施。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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